王锦南 据《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去年12月19日,网友“甬之浪子”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反映,江北区慈湖人家西区的围墙上开了很多圆形、方形的瓦片花窗,很有古典气息,可部分业主为了抄近路,竟恶意砸毁花窗,并通过洞口进出小区,影响小区整体面貌。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三年了却始终没有解决。 对此,有关方面进行了修复,但“旧疾”屡屡复发。从表面上看,这是某些居民“抄近路”所致。因为如果没有居民“抄近路”,就不会如此“怪”。 但笔者以为,“慈湖人家居民竟喜欢从花窗中进出”跟相关方面未能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有关。居民“抄近路”是贪图方便,既然如此,有关方面能不能给居民规划一条近路出来,让居民无须“抄”也近呢?此其一。 其二,居民“恶意砸毁花窗”是对公共设施的破坏,这涉嫌违法。既然如此,为何不追究破坏者的责任,而只是“一味”地修复了事呢?如果有关部门将破坏者揪出来并依法处罚,就能产生震慑,让人不敢破坏花窗。 此外,还可组织人员在“抄近路”的高峰期守候在附近,对“抄近路”者予以劝阻。 可以说,有关方面若是始终只有修复这一招,就会让人觉得相关部门“技止此耳”,“恶意砸毁花窗”就会屡屡发生。这已经有事实证明。笔者以为,要想解决问题,需要有关方面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才能治标又治本,彻底解决问题。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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