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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商事法庭首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宁波中院提供) |
撰文/吴向正 钟法 海纳百川、港通天下。宁波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当前正在建设“一带一路”枢纽城市,着力打造国际开放枢纽之都,向着开放强市迈进。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宁波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2011年,宁波中院设立专门涉外审判业务庭。多年来,宁波法院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在深化涉外审判精品战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等方面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取得佳绩。 审结全国首例承认“准临时仲裁”条款法律效力案件,编写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手册,建立委托专家查明域外法常态机制……许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3月16日,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宁波法院涉外审判工作将整体迭代升级,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持续深化涉外审判精品战略 宁波中院审结的全国首例承认“准临时仲裁”条款法律效力的案件,即浙江某公司与卢森堡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一案,确认了双方约定的“准临时仲裁”条款的效力。宁波中院审结的波兰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一案,系全省首例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件。2015年,上述两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案例。2023年,宁波中院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意见审结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系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意见全省首案,体现了对国际公约的尊重,获《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高度评价。 宁波法院坚持以精取胜与以质取胜,持续深化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涉外纠纷,审慎妥善审理涉外仲裁司法审查和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等案件,不断提升宁波法院对外的公信力、影响力,促进宁波外向型经济长远、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宁波法院审结、执结涉外案件1.66万余件,涉及当事人覆盖全球66个国家和地区。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2年,宁波中院编写《外贸企业出口风险防范及司法保护手册》,反响良好。2014年,宁波中院与浙江高院共同编写《国内企业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手册》,向全省近千家外贸进出口企业发放,广受好评。2020年至2022年,宁波法院入驻两家政协委员会客厅,设立侨梦苑“共享法庭”,坚持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平等、便利、全面的司法服务。 宁波法院坚持以法护企与以法助企,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及时研判同类涉外法律问题,撰写白皮书或发送司法建议,助力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管理、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精准提供涉企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完善风控合规,护航“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 ■持续改革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2014年,宁波中院在全国法院首创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约建立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委托法律专家查明域外法的常态合作机制,从根本上破解了全国法院共同面临、亟待解决的域外法查明难题,使委托法律专家查明域外法的做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渠道。依托双方合作,华东政法大学共向宁波中院交付8项查明成果,范围涉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匈牙利、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第14号意见。在浙江高院指导下,宁波中院承担全省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平台开发的“育苗造林”工程。该数字平台目前正在积极研发中。 宁波法院坚持以时度势与以时造势,持续改革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积极参与构建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国际商事法律大保护大服务工作格局,强化职能联动、多跨协同。完善跨境诉讼服务机制,破解时空阻隔难题,让愈来愈多中外当事人享受“指尖诉讼”便利。2021年,一起跨越两国三地案件在线上和解,德国公司“零次跑”拿到380万元和解款,专程写信给市政府表达感谢。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为宁波法院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宁波中院负责人表示,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将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努力打造中国法治形象展示地、涉外争端解决优选地、大保护大服务先行地、智慧涉外审判示范地,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将打造“四个高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管辖以下案件: (一)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二)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商独资企业案件,信用证纠纷、保函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 (三)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 (四)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审查案件; (五)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案件; (六)应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案件。 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将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努力打造“四个高地”—— 中国法治形象展示地。把握全国唯一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优势,举办年度国际论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涉外法治领域话语权。 涉外争端解决优选地。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开展“中立评估调解”,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公正、高效、便利解决。 大保护大服务先行地。与商务局、海事法院、司法局等建立联席机制,构建自贸区宁波片区法律大保护大服务格局,持续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智慧涉外审判示范地。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研发基地优势,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运用,推动涉外商事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融合。 (吴向正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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