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畅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下班后,慈溪市检察院女干警茅一萍走进超市,买了几双最大码的男士袜子。前两天,她在上门服务时发现一位老婆婆肿胀的腿部被丝袜勒出了深痕,便打算买一些男士袜子给婆婆送去。这样的志愿服务小事,12年来她经常做。 12年的时间并不算短,茅一萍却从未停下过公益的脚步。那么,她满怀激情一直奔跑在公益路上的动力在哪里呢?其实,从她说的一番话,我们就能找到答案:“我没想过要做多大的事情,哪个活动项目需要,只要我有空,就去搭把手,能帮到别人就挺好!”这不就是一种“利他”思维、“利他”善举么?正是因为她总是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因而令她不断地去发现、寻找别人存在的困难,并由此深深激发出必须“去搭把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善是一种循环”,能够让茅一萍满怀信心做公益的,还因为她与公益对象的共情共鸣、良性互动。每次去看望患病的孩子,孩子总是早早等在门口;当过年买了新衣服和年货去看望一些受助孩子时,总会收获一声又一声的“茅妈妈”;去福利院次数多了,几个相熟的孩子看到她总会“要抱抱”,还拉着她的手问什么时候再来……尤其是当看到因为自己的一言一行,女儿在学校常常帮助别人,还参加了很多志愿活动,很多朋友也加入其中时,令她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付出终于有了真诚的回报和丰硕的收获。对一位公益志愿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充实更快乐更值得欣慰的呢? 茅一萍的“微光”是多么的难能可贵!我们相信,一旦有更多人加入这样的“微光”队伍,公益的天穹必将绽放更加和谐、温馨的万丈光芒。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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