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彭晨顺 马璐琪)“我站在大家面前宣读这份悔过书,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慈溪市检察院“小巷检察官”在该市某企业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在两百多名企业员工的见证下,被不起诉人吴某进行深刻反思,作出郑重承诺。 吴某系该企业五金车间主管,3年前介绍其亲戚占某进入同单位工作。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吴某利用占某对其的信任,在企业发放年终奖金后,谎称该笔钱款系其朋友通过占某银行账户过账,共计骗取占某人民币1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诈骗罪。但在办案过程中,“小巷检察官”发现吴某系企业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又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该市行业内起示范引领作用。对吴某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如何实现刑罚规制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共赢?于是,“小巷检察官”实地走访企业,了解吴某的工作情况,并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意见,综合考虑本案具体情况,决定对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温度,“小巷检察官”深入企业一线,“上门”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在场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一致建议对吴某从宽处理。“小巷检察官”综合考虑吴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表现,最终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即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并就企业经营、员工从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上了一堂法治课,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企业合规经营筑牢法律屏障。 “今年以来,慈溪市检察院以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小巷检察官’也定会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走进小巷,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暖心贴心护企促发展。”慈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沈丽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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