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林杰荣)“好几条招聘公告都是仅限男性,国家不是规定禁止就业性别歧视吗?”日前,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质疑,认为有些企业在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存在歧视女性就业者的问题,与国家大力提倡保障妇女权益相违背。 接到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后,奉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检察技术部门协助下迅速建立了就业歧视公益诉讼线索筛查数字模型,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发现有多家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检测人员、仓库主管、仓管员、外贸业务员等工作岗位信息时,岗位要求中存在“仅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辖区内某大型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也存在用人单位发布性别歧视网络招聘信息的违法行为。 奉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发布的具有就业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对此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奉化区检察院经与区人社局磋商,对几家违规发布就业歧视信息的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规范修改网络招聘信息,删除性别歧视性岗位要求,同时督促相关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全面筛查网络招聘信息,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信息,确保网络招聘信息合法合规。 据介绍,奉化区检察院还进一步加强与区人社局、区妇联等单位的合作联系,准备围绕“依法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举行公益诉讼听证会,推动构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齐抓共管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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