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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江北交警大队前江中队交警走进裘市小学,为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 (陈结生 卓璇 摄) |
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彭羚 昨天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安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为了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宁海法院提供了安全知识锦囊,供父母和孩子们参考。 网络陷阱套路多,如何安全用网? 网络世界纷繁复杂,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网络安全的意识也较薄弱,容易遭受侵害,例如观看直播并打赏主播、网络交友遭遇诈骗、购买游戏外挂被骗取钱财等。 小朋友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在网络上看到不文明的信息时,要及时告知家长,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交友,不随意点击游戏中的弹窗广告、不随便透露银行卡号和密码等,提高防骗意识,远离有害信息的侵扰。此外,学校和家长也要发挥好引导和监督作用,教导小朋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受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都会遭受难以磨灭的创伤,甚至影响日常生活。那么当遇到有同学欺负自己时,要勇敢地拒绝。必要时一定要将这些恶意行为告诉老师和家长,寻求大人的帮助。家长和老师也要多关注孩子,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遭遇家暴,如何求助?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面对家暴,孩子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以向公安机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学校等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小朋友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想骑自行车和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骑乘出行要养成戴好安全头盔及系安全带的习惯。还有一些小朋友喜欢玩平衡车、电动滑板等,这些工具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该承担责任吗? 校园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热点问题,在校学生受伤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校外人员在校内对学生进行人身伤害、同学间嬉笑玩闹受伤、跑步摔倒、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教学或劳动教育管理不当等,那么学校该承担责任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伤的,对学校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只有证实尽到了管理职责,才能够免于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伤的,对学校适用过错原则,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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