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双促双旺·你消费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宁波将在4月至6月举行“双促双旺·你消费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并发放总额为2亿元的新一期宁波消费券。 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1亿元,各区(县、市)、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财政配套出资1亿元。 新一期宁波消费券依旧为满减消费券,消费满额即可直接抵扣,以线上发券、线下核销为主。 方案显示,市本级消费券共设置八大券种,分别为通用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文体消费券、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活动专属券、优品消费券及数字人民币消费券等。 市本级消费券的有效期根据券种分别设置,原则上为5天到10天不等。宁波相关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以及零售百货、家电卖场、超市、餐饮、住宿和文旅体育等商户将参与其中,总数超过20万家。 为提高消费券发放公平性、防范系统性交易风险,市本级消费券的发放继续采取先报名后随机抽签的方式,即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报名,公证机构随机抽取获券消费者,最后由平台发放消费券。 同时,保留“直接领取、限时消费”“线上发券、线上核销”方式。汽车消费券则采取“先购车、后发券”方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每个平台上,消费者最多获得2张同类券种。具体发放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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