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伍慧)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率调研组在奉化开展《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张平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陈国军参加。 调研期间,张平一行实地考察了岳林街道惠政丽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和桃源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前期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唐蓉蓉、杨备训等区人大代表,群众和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先后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张平指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立法,既是民生大事,又是安全要事。立好这部群众关切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摸清现实情况、找准薄弱环节,正确处理好满足群众便捷使用需求和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切实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症施策。立足实际,通盘考虑监管执法的难点堵点、今后充换电发展趋势、城乡发展能级与需求差异等因素,坚持简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立法,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既要“打开门来”听取立法意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拓宽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渠道,确保基层“民声”发得出、听得到;也要“找上门去”汇聚群众智慧,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意调研,尤其要深入城乡基层一线广泛听取外卖小哥、充换电服务提供者、基层管理者、监管执法者等各类群体的意见建议,确保基层“民意”听得全、用得实。要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协同推进、合力破难。相关单位要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主动担当、团结协作,提高整体作战效能。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吸纳电动自行车管理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等参与立法。加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衔接,精准把握好立法原则和方向,使法规既遵循上位法又体现宁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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