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有读者来信反映,日前他到三江超市福明路门店购物,发现一中年女子将宠物犬放在购物车上,极不文明,令人恶心!他认为宠物犬蹲过的购物车,犬身上的寄生虫、地面上的粉尘污秽也带到了车上,难免会污染食品,希望超市方面管一管。 这篇读者来信,犹如“风乍起,吹皱一江春水”,道出了很多人嘴上虽没说、心里却老嘀咕的大问题。犬只作为人类的伙伴,能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乐趣,缓解心理压力,但饲养宠物犬毕竟是家庭或个人行为,既要符合管理规定,也要遵守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养犬不能妨碍他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工作犬可以进入超市等公共场所,其它的宠物是不能进入公共场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证别人能正常购物。即便是小型犬也不行,因为有人对狗毛过敏,有儿童看见狗就害怕。 让宠物犬进场,将宠物犬置于购物车上,显然是一种单纯的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缺乏讲文明、守公德、遵法规的行为,在愉悦自己的同时给他人添了堵。 养狗看似小事、私事,实则关乎公共利益、城市文明的大事。文明遛狗,是每个宠物犬饲养者都应该具有的基本素养,遛狗时要注意每个环节、细节,在充分体验养狗乐趣的同时,做到不妨碍他人,不损害公共卫生环境。 文明养狗应成为一种公众意识,并期待这种意识能够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样,内化为个人的一种行为准则。希望更多养犬者在悦己的同时,不忘公共利益与责任。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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