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梁留阳 汪莹 实习生俞佳一)昨日,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广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诉前赔偿机制,进一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过去,侵犯知识产权导致的民事赔偿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决后,由权利人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仅历时较久,而且侵权人在被判刑及判处罚金后,一般不愿意再筹资赔偿。”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姚红霞说。 针对这一情况,鄞州自2020年起探索知识产权诉前合理赔偿机制,促成侵权人与权利人在检察环节达成赔偿协议,侵权人赔偿权利人损失,取得对方谅解,检察机关据此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在办理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华投资的汽车零部件公司品牌被假冒系列刑事案件中,鄞州检察院就通过适用该项创新机制,为企业追赃挽损200余万元。“感谢检察机关办案中尽力维护我们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并督促赔偿款及时到位。既降低了我们的维权成本,也增强了集团对中国投资营商环境的信心。”上述企业的代表如是说。 据统计,目前鄞州区检察院已促成5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诉前赔偿协议,为权利人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我们还出台了《知识产权案件侵权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将诉前赔偿、强制措施及量刑建议挂钩,对达成诉前赔偿并取得权利人谅解的,在前期基准刑基础上可从宽从轻处理,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负面产出,节约司法成本。”鄞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汪俏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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