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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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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民生难点问题正在切实解决中……

今年2月至3月,宁波日报报网端对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网友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和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特别盘点。经过相关部门牵头、协调,部分问题已得到迅速处置,或迎来向好解决。

    聚才路“僵尸车”被整治

    免费道路泊位管理可望“补白”

    去年6月,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同样都是马路两侧划线停车位,为何海曙区包家河公园的四辆“僵尸车”能处理,而海曙区聚才路(水木清华段)路边停车位上的“僵尸车”却不行呢?网友附上了市公安局对聚才路“僵尸车”问题的回复:公共车位的车辆,警方无权强行拖离。

    这一问题因找不到受理部门而一直被“亮”红灯。但近日,记者对该问题回访时,却欣喜地发现,聚才路上难治的“僵尸车”已经被整治了!而更好的消息则是,记者从宁波市司法局获悉,免费泊位上的“僵尸车”管理有望填补空白。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针对闲置废弃车辆的处置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已将其暂列本年度立法计划,现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有关“僵尸车”问题的整治常常遇难。

    海曙开投智慧停车运营部相关工作人员曾就包家河公园的“僵尸车”问题向记者解释,大众口中的“僵尸车”目前缺少明确定义,没有相关条例说明什么样的车在停了多久之后算是“僵尸车”,他们只能通过巡逻定期查看。对连续停放10天以上的车辆,联系车主进行劝导,同时将车辆综合信息整理并上报。

    “对于收费泊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前提是车辆驶离、产生停车业务账单后的22天内没有按时缴纳停车费。如果车辆一直停在泊车位上,是不构成违法的。”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车况差、有车牌的车辆,他们会与交警部门沟通,检查车辆年检是否过期。如果本身存在问题,属于不能上路的车辆,交警部门会介入处置。对于车牌缺失的车辆,因为属于个人财产,必须联系上车主本人才能进行后续处理。

    记者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市内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交警并不直接参与,但会提供必要信息协助管理。对停放在免费泊位上的车辆,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可以扣留扣押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依规拖离。但若“僵尸车”未违反相关法规,因其法律性质不明,目前尚无明确的执法依据。

    据介绍,目前对于免费道路泊位上的“僵尸车”,一般由街道牵头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整治,全市层面尚无统一的工作模式。部分属地部门会通过联系车主、公告通知等流程,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联系上车主时,将其拖离至其他停车场进行保管,从而解决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

    大型车辆频闯郡柳路

    多个部门联手安装限高道闸

    去年10月27日,网友反映,郡柳社区的郡柳路投入使用两年多来,每日均有较多装载机、水泥车、土方车等工程车及超载车辆通行,导致道路严重破损,不得不局部重新铣刨摊铺。此外,更让居民担忧的是,该路的机非混行曾多次导致电动自行车与工程车辆刮擦,安全隐患极大。

    记者在现场看到,五乡西路268弄至郡柳社区门口路段划设了非机动车道,其他路段只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现场机非混行,且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尤其是货车高速擦过电动自行车的场景,让人胆战心惊。

    这一问题经流转市公安局、市轨道交通指挥部、鄞州区后,邱隘镇进行了答复:1、该路权属于轨道交通,还未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政府没有权限对道路进行限高。2、前期政府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及轨道交通多次协商安装电子警察,规范道路车辆行驶和停车问题,交警部门反馈该道路不符

    合移交标准无法安装。

    上述回复未被认同。有网友追问:这条道路至今还没有移交,符合规定吗?郡柳路不通过验收、移交就可以通行吗?

    网友的追问再次流转至鄞州区。鄞州区反馈,该项目属于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路面问题需要该公司进行处理。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则表示,该路段属于绿城集团,应该由属地住建部门督促。

    日前,这个问题盼来好消息。邱隘镇再次回复,关于道路乱停车问题,区级部门、镇政府、轨道交通、交警中队等部门已联合加强对此路段车辆秩序的管理,目前相关乱象已基本消除;关于大量大型工程车及超载车辆通行问题,镇政府、轨道交通、绿城集团、交警中队商讨后,将采用加装道闸的办法限制大型车辆的通行,以此消除安全隐患。市轨道交通指挥部也跟帖证实了道闸安装决定。

    上周,记者就道闸安装进展再次咨询市轨道交通指挥部,相关人员表示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力争尽快落实。郡柳路长约一千米,位于郡柳社区北侧、西侧。郡柳社区包含杨柳郡、咏柳苑、鸣柳苑、轨道交通集团人才公寓,以及郡柳商业街等。这一道闸将为周边众多居民的安居带来福音。

    整洁、通畅、有序多了

    高桥阳光路整治初显成效

    网友多次反映的海曙高桥阳光路毁绿、违停、垃圾、拥堵及经营占道问题引起海曙区和高桥镇的高度重视。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阳光路环境已有较大改善。

    4月23日下午4点30分,记者在阳光路体验了三大变化:

    首先,部分路段两侧的被毁绿化已全面整修,并设置了护栏。现场还种上了花草,道路面貌焕然一新。为防止垃圾乱扔,记者发现在商铺较集中路段,还设置了专门的垃圾点位,以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垃圾。

    其次,阳光路周边新增了不少停车位,违停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在拥堵最为严重的红星村集中交易点门前,记者见到5名安保人员正在管理秩序,将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摆放到隔离桩范围内,同时提醒市民规范停车。

    第三,占道经营现象有所好转。现场虽然还存在一些无证摊贩和跨门经营情况,但是已收敛许多,没有放到马路上。

    阳光路的变化,周围居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刘女士住在附近小区,她告诉记者,以前最头痛的事就是下班回家。整条路因为小摊小贩和违停,堵到不行。100米的路要堵上十几分钟,真是急死人。现在情况已有很大好转。

    邻居郑女士也称赞:“以前路上哪有这么干净,水果皮、垃圾袋随时都能见到,现在你看,清爽多了!”

    据悉,为消除高桥镇阳光路各类安全隐患和秩序卫生乱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该镇成立了阳光路脏乱差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桥镇南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统筹指挥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并定期召开扩大会议,就阳光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阶段式、有针对性的剖析。

    各相关部门认领责任,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事不过夜。该镇交警中队目前已优化红绿灯配时,并安排了2名铁骑每天不定时巡查,还增加了夜间值班巡逻,重新启动了电子警察;市场监督所进行了无证无照排查,对阳光路、联丰路路口问题较大的店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城管中队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在阳光路定点管理,进行不定期巡查,推进阳光路治理。

    记者了解到,该镇还将着力推进三项工作,以巩固整改成效,使阳光路在大规模重建前保持基本的通畅与整洁:

    一是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每日6:30-9:00/16:00-18:30高峰严管时段,对于阳光路、新庄路段,对违停、占道经营、无证摊贩实行一人一岗定时定责的管理模式;

    二是以大综合行政执法为主体,与交警、市场监管、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整治,对制造垃圾、乱扔垃圾、垃圾不分类、油烟污染者严查严管,并淘汰一批不守规矩的经营者。

    三是围绕高峰期“一辆车不能堵”,无证营业、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一个不能有”,地面保洁“一刻不能松”等目标,以问题、目标、效果三个导向,严格落实常态化严管长效机制。

    (仇龙杰 廖业强 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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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