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据近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网友赵先生母亲为了固定电话交费方便,1998年在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了一张活期存折。此后,赵先生父母先后过世,赵先生就想把存折中剩余的380元钱取出。金融机构表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无独有偶,另一名网友“宁波问道”也碰到了类似状况。他跑了多趟才把钱取出。 银行的规定固然没有错,毕竟银行需要保障存款的安全,只有在确定了“关系”之后才能确保支取的安全。但是,也应该看到,支取“遗留的小额存款”不应该给人以“太难了”“太麻烦”的感受。现实生活中,这种亲属“遗留存款”的情况很多。对于“遗留的大额存款”来说,虽然支取的程序复杂了一些,但也是能够理解的。而涉及几百元、千把元的“遗留存款”来说,则往往令人“遗憾”。 面对这样的“小额存款”,有相当一批市民会因为“嫌麻烦”而选择“主动放弃”。因为,为了几百元的遗留存款,打这个证明、开那个证明,需要来来回回好多次,其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少的,很多人会感到“不值得”。 宁波很多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对于群众支取“遗留的小额存款”这样的难事,是不是也可以化繁为简解决一下? 民生之事无小事。支取遗留的小额存款,不该“太难”。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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