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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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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死”霸停车辆的维权无奈应有破解之道

    史洪举

    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业主刘女士自购的停车位遭唐女士霸停数月。多次好言沟通无果,对方不仅不挪车,还反过来要核实业主的车位购买合同。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唐女士车位已售出,并向其提供了售出截图,但唐女士坚持要看车位买卖合同,物业拒绝提供,称涉及业主信息。刘女士曾给车主打过五六个沟通电话,其要么不接,要么态度十分嚣张,刘女士一怒之下便和物业一起将车位用围栏焊死,让霸停车辆彻底挪动不得(5月9日极目新闻)。

    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租赁的停车位被他人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占位者可能只是一时急于停车,会留下电话,在主人联系时诚恳地表达歉意并及时挪走。但像唐女士那样的霸位者,就显得胡搅蛮缠,任谁也无法咽下这口“窝囊气”。

    遗憾的是,这种无赖的霸占车位行为虽然令人深恶痛绝,但受害者尚无便捷高效的维权之道。如该车位并非公共道路,交管部门无权拖移也无权罚款。车位主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话,肯定能胜诉,但耗时短则十数天,多则几个月,且一般只能获赔租赁费、停车费损失,可能得不偿失。

    采取理性文明的维权方式效果未必理想,甚至会导致矛盾升级、冲突加剧,受害人被惹急后不惜用过激手段“报复”,如,有人给车辆涂鸦,将垃圾泼洒到车辆上,甚至砸毁车辆或者用叉车将霸位车辆扔进河中。这种极端方式最终让被害者变为侵权人,甚至沦为故意毁坏财物的罪犯,令人感慨。

    一不能打骂霸位者,二不能毁损霸位车辆。这种近乎零成本的霸占车位行为,让真正的守规则者既无奈又被动。刘女士将霸位车辆焊死在车位内,虽然极端却未损害车辆又可以减少法律风险,这也是其行为获得认同、点赞的关键所在。

    在构建法治社会的今天,显然不能总是维权成本过高,而应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对于这种欠缺规则意识、蛮横无理的霸停者,理当用严惩重罚唤醒其对文明和他人权益的尊重。

    霸停行为实际上损害了权利人对车位的正常使用,造成了财产损失,故对拒不改正的霸停者不妨给予拘留、罚款。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这种侵犯个人权利的霸停行为,主观恶意及危害后果不亚于在公共道路上违章停车,故有必要将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对其进行联合惩戒。惟有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全面发力,切实构建一张能够让违法者感受到痛楚的法律之网,方可让潜在的破坏规则者有畏惧之心,切实减少霸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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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