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南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近日,两名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接连发帖,反映奉化区江口街道亲亲家园小区半年内发生3次火灾,居民楼没有配灭火器,私家车更是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小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半年失火3次,不要说让业主心惊不已,就是读者,看了报道后也会心惊。按理说,小区发生一起火灾,一般就要进行全面整改,以消除消防隐患确保安全。但让人无语的是,这个小区半年失火3次,小区内依旧是“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半年失火3次,是小区脆弱的消防安全系统发出的警报。这3次火灾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小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谁能知道下一次失火会在什么时候?谁又能保证下一次失火还是像前三次那样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我相信,物业要完成消防隐患整改确实面临不小的困难,要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时间和金钱,确实非易事。但无论怎样的理由和困难,都不能成为拖延整改甚至是不整改的理由。须知,每一个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引发火灾。这方面,我们已有太多的教训了。 面对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是必须的。有关方面需要马上行动起来,而不是把困难当作不作为的理由和挡箭牌。有关方面要记住,困难是要克服的,而不是用来作挡箭牌的;有关方面更要记住,小区的消防安全和居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若是等到下一起火灾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后再来追究责任和整改,那就太迟了。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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