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蒋庚鑫 竺斐)“有人将草坪修剪后产生的垃圾随意倾倒在空地上,该如何处理?”几天前,奉化城区某执法队执法人员接到这条群众举报的线索后,由于此前从未接触过此类问题,就向驻队律师进行咨询。 驻队律师当即给出专业指导意见:“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枯枝、落叶、谢花、树木与灌木剪枝及其他植物残体等都属于绿化垃圾,应当预约收集单位收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投放至暂存场所(点)或者垃圾房,并尽快处理。当事人涉嫌违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去年8月,奉化区将17个条线814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交由各镇街行使,涵盖市容环境、城乡规划、市政绿化、环保、公安、交通、住建等多个领域,涉及面广、数目繁多、专业性较强,基层执法难度大、任务多。为此,今年以来,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为满足“一支队伍管执法”法制化需求,探索公职律师参与综合执法工作模式,聘请11名相关单位公职律师,在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驻队律师”新模式,充分发挥专业法律团队在普法宣传教育、规范一线执法、优化办案流程、避免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执法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探索驻队律师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让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提升镇街执法管理水平,避免常见的法律风险,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负责人表示,这一新模式通过律师驻队值班、随队执法等形式为综合执法全过程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开展法律论证,破解执法困惑、破除执法障碍。此外,驻队律师可为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员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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