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记者近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提升律师和律所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形成依法诚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律师业发展环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指引》分基本要求、登记受理、案件管辖、案件调查、办结答复、案件复查、办案监督、案卷归档和附则九章,合计40条,对律师和律所投诉处理依据、原则、登记、受理、管辖、调查、答复、复查、监督与案卷归档等做了明确规定。 《指引》规定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职责和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对投诉举报的内涵、分类、渠道、接收、接待、登记、甄别及受理条件和不予受理情形等做了具体规定。分别明确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案件管辖和移送的具体情形,规定了投诉调查的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延期办理及中止处理的情形。明确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投诉事项区分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答复。《指引》还明确了投诉举报人对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案答复处理意见不服时的复查程序,规定了投诉案件督办制度。 《指引》要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律师协会及法院、检察院等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通报、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动查处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案件查处工作,协商处理重大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组织专家论证会或者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律师和律所投诉处理工作的立卷、归档、统计等制度,推动律师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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