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邵雪栋)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检察建议实效,增强司法、检察建议力度,强化法院、检察院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日前,鄞州法院与鄞州检察院签署《关于联合加强司法、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共同签发全市首个法检联合建议后,向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协会(进出口商会)负责人现场送达。 由于外贸企业“轻资产”运营和依赖销售人员等原因,外贸行业业务员“飞单”、高薪挖角、员工跳槽等成为常见的泄密现象。在鄞州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管某系甲外贸公司(下称“甲公司”)的员工,其负责甲公司与公司长期客户S公司的外贸购销业务。在管某离职后,甲公司和S公司的业务量严重下滑。甲公司调查后发现,管某在离职前就自立门户,与S公司有交易往来,且提供给S公司的产品和甲公司几乎一模一样。最终,管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鄞州法院判刑。 为推进类案源头治理,进一步增强外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助力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鄞州法院与鄞州检察院共同向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协会发送法检联合建议。 市对外经济贸易协会(进出口商会)负责人在收到法检联合建议后表示,协会将继续引导外贸企业落实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人员流动合规机制;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与鄞州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中心,共建行业协会联合工作室,及时反馈企业需求与难点,向企业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举措。 据介绍,借助司法、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发布法检联合建议书,是法检两院发挥司法能动、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检察监督、积极探索“法检协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形成司法裁判和检察监督“1+1>2”的合力效果,充分发挥司法、检察建议在完善公共决策、堵塞管理漏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中的应有作用。 法检联合建议书发送后,鄞州法院、鄞州检察院将主动采取询问、提醒、回访等方式加以督促,做好后续沟通协调工作,推动建议的落实和反馈。一般建议回复时间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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