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停 据5月31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近日,《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最新一轮修订审议并正式实施:成功救起落水渔民的,每救起一人奖励1.5万元,每起事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未成功救起落水人员的,每打捞出一人给予5000元奖励,每起事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依托现代化的渔船信息监控平台,建立了区域性的渔船互救奖励机制,犹如一颗“定心丸”,减轻了施救渔船的经济损失,也鼓励渔船积极投入海上救援。 有险必救是渔民的传统,也是一份责任。对方又是手足同胞,更义不容辞!渔民兄弟不分地域,都是骨肉同胞,看见别人有难,肯定要去救的。生命无价,如果稍有迟疑,行动慢了半拍,哪怕有一个人没有救起来,也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在救援面前,时间就是生命,速度就是成功。为救人,当机立断,赢得了时间与速度,展现了渔民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救起一条人命,也拯救了一个家庭的完整,坚守住了生命第一的价值观,弘扬了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可谓功德无量,怎么奖励都不为过。 救助行动将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行为,弘扬了“惠海泽航、人本至善”搜救文化,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上搜救作出了榜样。 大公无私的救人者,该得到奖励,也该得到补偿。奖励他,是肯定他的义举,弘扬他的崇高精神;补偿他,是抵消他为救人蒙受的物质损失,也是从物质上为见义勇为者兜底,让见义勇为者在物质与精神上都不吃亏。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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