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南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北仑公安、华润兴光燃气北仑分公司对戚家山、小港、大碶等地的燃气“窝点”进行了精准打击。 多处燃气“窝点”被端,既说明相关部门下了功夫,也说明燃气“窝点”存在数量不少。查处燃气“窝点”当然是好事,但句号不能就此画上。 每一个燃气“窝点”所售之燃气并非其自产自销,而是由燃气供应商向其供应的。而这个燃气供应商会不会只向这些被查处的燃气“窝点”供气呢?可能性虽有,但微乎其微。毕竟趋利而为是商家的天性,燃气供应商当然有可能向更多的燃气“窝点”供气,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相关部门还应以被查处的燃气“窝点”为“藤”,顺藤摸瓜地查出幕后的供气商,再从供气商处着手调查,将更多的燃气“窝点”挖出来,并予以处罚。 此外,燃气“窝点”有不少客户。这些客户要么租其瓶,要么买其瓶。无论租或买,即使这个燃气“窝点”被捣毁了,其客户也不会主动置换成正规燃气,而是会继续使用非法燃气。而这,不但冲击了正规燃气市场,也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相关部门在查处燃气“窝点”后,也要找到燃气“窝点”的客户,告知利害关系,要求他们使用正规燃气,从而压缩非法燃气的市场空间。 每一个燃气“窝点”在黑气利益链中都是承上启下的一环,向上能查出更多的燃气“窝点”,向下则能将其客户的非法燃气置换成正规燃气。如果相关部门仅止于对燃气“窝点”的清除,则并不能彻底肃清燃气“窝点”。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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