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7月5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2023年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新增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272亿元分配方案,决定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