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甬江科创区,为推进“两个先行”、加快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作出如下决定: 一、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发展目标 1.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区建设,是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的重大举措,是锻造科技硬核力量的重大布局,是“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的重要支撑。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四个面向”,锚定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的总体发展目标,聚焦科创主平台、人才新高地、都市未来城三大主体功能定位,以提升科创策源能力为主线,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端新兴产业、营造一流发展生态,奋力开创甬江科创区建设新局面。 二、把握主攻方向,落实重点任务 2.构筑战略科技力量。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大科学装置在甬江科创区布局。要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构建多层次新型实验室体系,推进各类主体创建国家级创新载体。要支持宁波大学打造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推进高等院校建设“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和品牌专业,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大力引育高能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 3.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科研攻关协调机制,体系化推进探索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围绕新材料、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海洋经济、空天经济、生命健康等领域,完善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竞争性支持措施,组织推动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前沿技术研究,加速形成一批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成果。 4.提升企业创新能级。要加快企业研发总部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招引集聚一批世界一流、行业头部科技型领军企业。要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等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要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聚焦产业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组建市级以上创新联合体,开展链式技术攻关。 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机制,在甬江科创区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平台、综合性公共技术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孵化一批高附加值科技企业。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迭代升级宁波市科技大市场,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行业性技术交易平台、市场化运营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打造全链条科创孵化服务体系。优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管理方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6.推进未来产业发展。以甬江科创区为核心承接载体,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要发展前沿新材料、未来智能、元宇宙、未来能源、空天科技、未来海洋、量子科技、原创新药、未来诊疗等高精尖未来产业,打造产业增长极。要做大做强宁波软件园,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设计、区块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产业平台建设和生态应用,打造世界级特色产业集群。 7.打造人才发展高地。要积极融入国家人才战略布局,建立创新策源导向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服务等制度。制定实施甬江科创区建设人才发展计划,加快集聚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区海外人才离岸基地建设。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在科研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合理流动。要建立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机制,打造政策优待、创业优助、权益优护、子女优学、安居优享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8.构建科技创新生态。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科创特色营商环境建设,破除各类影响科技进步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开放科技创新应用场景,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落实改革创新发展容错纠错机制。要加强金融支持,引导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要建立高效、便捷、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要构建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开展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主动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上海张江科学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建立开放合作机制。 9.建设未来城市标杆。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以《宁波甬江科创区规划》为指引,统筹区域内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优化“一区四港多组团”空间发展格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区域内外快联速达。要在甬江科创区前瞻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孪生示范城区。要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建立多元化安居保障体系,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层级跨区域统筹、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质的体育、文化等人文设施,打造国际化、智能化、低碳化、健康化的科创特色未来社区。 三、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大合力 10.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委统揽、部门支持、属地落实、逐级负责”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大局意识,组建工作专班,建立推进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工作统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支持,加快出台人才、土地、科技、产业、招商、金融等专项支持政策,落实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甬江科创区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统筹安排,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任务。 11.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保障机制,为甬江科创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找准服务保障甬江科创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审判、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甬江科创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12.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促进甬江科创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就推进甬江科创区建设工作作出相关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和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目标导向,紧扣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推动甬江科创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献计出力,引导和带动全市人民支持参与甬江科创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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