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行的专项债券 哪里可以买到 网友“云起龙腾222”:市财政局发放的专项债券,允许普通市民购买吗?哪里可以买到?在什么渠道能第一时间关注到相关信息? 市财政局:“专项债券”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地方政府债券。宁波市政府债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投资主体以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主。为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2019年3月起,宁波市政府债券试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行,至今已累计发行5期(债券简称:19宁波债03、21宁波债04、21宁波债21、22宁波债01、22宁波债19)。您可以关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宁波市财政局官网相关栏目及时获取宁波市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并通过柜台业务承办银行(目前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参与发行认购和柜台交易,具体银行端业务办理可就近咨询各柜台业务承办银行。 海曙洞桥考古 有没有挖出有价值的物品 编号为“7899111”的网友:海曙洞桥考古有没有挖出有价值的物品?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受建设单位委托,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联合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和海曙区文物管理所对宁波市海曙区DQ-06-K1、DQ-08-c1、DQ-10-a8、DQ-07-c3地块开展了考古发掘工作。共发现一处史前至宋元时期遗址,和一处六朝至唐宋时期遗址。结合遗址周边地名,将以上两处遗址分别命名为潘家耷遗址和树桥遗址。 潘家耷遗址主要为良渚文化、钱山漾文化时期遗存,发现了房址、灰坑等遗迹6处,出土了陶器、石器和木器等小件标本45件,为构建宁波地区史前文化时空框架增加了新的材料。 树桥遗址主要为六朝、唐宋时期遗存,发现了古河道、灰坑、木构护岸和石构建筑等遗迹12处,出土了陶、瓷、铜、银、石、木等小件标本近400件,对复原六朝至唐宋时期宁绍地区生活场景和研究社会文化交流有重要研究价值。 准备购买新车 如何申请汽车消费券 网友“墅猫”:7月12日准备买新车,请问如何申请汽车消费券? 市商务局:你好,由于用户积极参与,截至2023年7月10日11时55分,宁波市“2023激情暑假 你消费我助力”消费促进活动中的汽车消费券申报名额已达上限。后续是否还会发放,敬请等待通知。汽车消费券的参与方式可具体参看云闪付中“市消费券”栏目。 独生子女请陪护假 是否需要看病记录 编号为“7897655”的网友:独生子女享受5天陪护假,是要父母生病开具看病记录才能请假吗?还是可以参照年休假来请?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请陪护假不需要父母看病记录,具体请销假流程按所在单位要求办理。 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住院 可享住院津贴吗 网友“57小伙”:计生特殊家庭住院补助具体在哪里办理?需带哪些资料? 市卫生健康委:我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经审核确认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年满49周岁人员,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住院日定额标准给付住院津贴。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拨打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95519申请理赔,也可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协助理赔。理赔时需提供: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医保卡或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借记卡);3.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复印件。 “失管”小区 如何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编号为“7900643”的网友:我们是新小区,在没有达到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前提下,业主们想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又不知道去哪里咨询,特此发帖求助。想了解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所有条件,最重要的一点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没有必须达到入住2年的硬性条件?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的创设,是对住宅小区发生“失管”状态的补救。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承担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执行物业管理事项,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少于五人且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未果的;(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达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需要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两次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新建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前提,是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长居外地的退休人员 能否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编号为“7897835”的网友:我是宁波海曙区退休人员,因需照顾孙辈在天津长期居住(已备案)。据说宁波市区又推出退休医疗互助保障,宁波市区的退休人员缴纳130元保费,住院能同时享受费用报销。请问我在天津能享受吗?能在天津住院直接用社保卡结算吗?还是要凭医院发票回到宁波去报销呢? 市总工会:按照《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2023年)》规定,凡享受宁波市区(不包括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前湾新区下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均可参保。您可通过微信关注“甬工惠”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医疗互保”—“退休参保”,自助完成参保。 参加《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人员的异地住院微信线上报销分两种情况,无法用社保卡直接结算。一是直接使用宁波社保卡住院结算的,可直接在微信“甬工惠”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医疗互保”—“在线理赔”—“住院给付”模块,提交住院发票等信息进行住院给付;二是未使用宁波社保卡住院结算的,须先经宁波医保结算后,在微信“甬工惠”公众号“服务大厅”—“医疗互保”—“在线理赔”—“住院给付”模块,提交宁波医保结算后的票据(浙江省医疗费用核拨表)等信息进行住院给付。按照上述两种情况,互助保障线下网点均可办理相关住院给付业务。 海曙西湾片区 更新改造工程进展如何 网友“pookoo369”:雨季、台风又要到了,请问西湾片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何时开始?已经到了哪一步? 海曙区: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即开展下一步工作。 明湖地块九年制学校 何时开工 编号为“7900998”的网友:宁波市明湖片区C2-2-2地块规划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建了吗?现在进度如何?大概什么时候招生? 鄞州区:C2-2-2地块规划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原东部新城开发区块,目前正在推进拆迁中,开建时间不确定。 奉化宝化路 是否会西延至溪口 编号为“7903186”的网友:奉化区锦屏街道宝化路延伸到溪口有没有这个规划?什么时候会动工? 奉化区:奉化区宝化路西延至溪口是奉化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工作谋划的重大项目。区交通局正在做前期线位、路径、方案研究阶段。 目前已有初步三条路径比选方案。由于受制于路径土地性质需要调整情况,区交通局将加快前期方案深化研究,各部门协调论证工作,待到土地调整成功,将迅速开展启动该工程。 天潘(天桥)线会迁改并入 世纪大道南延综合管廊吗 网友“鄞州区1”:世纪大道南延管廊工程实施后,天潘(天桥)线会迁改入廊吗?按照目前进度,能否在2025年底前实现? 市住建局:目前世纪大道南延综合管廊工程已完成初设批复。本项目工程线路长、投资金额高,原拟采用PPP模式实施,因国家对PPP模式审查力度加大等原因,我局正在抓紧开展资金保障协调等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全力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及早开工建设。世纪大道南延综合管廊工程建成后,将天潘(天桥)线迁改入廊。 农行何时调整 存量住房贷款利率 网友“ttadd”:2023年6月,5年期以上LPR为4.2%;2023年5月,5年期以上LPR为4.3%;2022年12月,5年期以上LPR为4.3%;请问农行的存量住房贷款LPR利率每年的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是每年1月1日,还是对应的贷款发放日?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我行存量住房贷款LPR利率调整日期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贷款是在执行LPR利率政策(2019年9月21日)之后发放的,LPR利率调整日期默认为每年的贷款发放对应日。2.如贷款是在执行LPR利率政策之前发放的,LPR利率调整日期为客户选定的次年1月1日或每年的贷款发放对应日;如客户未自行选择,则默认为次年1月1日。 摩托车驾照考试 一定要通过驾校学习吗 网友“leoleolee”:宁波摩托车驾照考试一定要通过驾校么?如必须通过驾校,有相关文件吗?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是的。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除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可以通过自学直考方式申领外,其他类型的驾驶证无自学直考的相关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 能开展暑期文化课培训吗 编号为“7909535”的网友:校外培训机构在暑期能有偿开展小升初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科的培训教育吗? 市教育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暑期任何举办学科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培训的行为均为违法违规,请家长朋友自觉抵制、共同监督。 拆迁户申请购房契税优惠 该怎么办理 编号为“7906870”的网友:拆迁户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房屋的,购房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部分免征契税。请问需哪些资料? 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的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对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减半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减半征收契税。 申请办理材料如下: 一、申请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可现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书); 4、征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1份; 5、差价结算单、缴款票据(收据),原件1份; 6、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1份(以家庭为单位); 7、完税凭证,原件1份(缴税后现场出具)。 二、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被征收(拆迁)人为境外自然人的:国安局的备案审查意见; 3.未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的: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张枫 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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