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才国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记者从宁波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截至7月12日,全市首批泳池水质监测结果已新鲜出炉。本次共计抽检全市游泳场所133家,其中合格单位124家,不合格单位9家,合格率为93.23%。 炎炎夏日,去游泳场馆游泳,既能解暑休闲,又能强身健体,为许多市民所喜爱。然而,少数游泳场馆的水质和卫生安全等状况差,成了公众卫生安全的一大问题。全市首批泳池水质监测结果竟然有9家不合格,不得不让人担忧。 “祸患积于忽微”,给游泳者“合格的水立方”本是对游泳场馆基本的要求。然而,少数游泳场馆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采取不换水、循环系统不开、消毒“偷工减料”等方法,致使游泳水质不达标。殊不知,游泳场馆水质不达标,池水里的细菌及致病性微生物就会过多繁殖,从而引起疾病传播,危害游泳者的健康。 泳馆水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山。对游泳场馆以水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问题,必须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既要严执法,对问题严重的游泳场馆,该处罚就处罚,该停业就停业;同时还要巧执法,比如责令游泳场馆加设独立水表,随时随地可以清晰调阅新水更换数据;在游泳场馆设置自动报警系统,水质不达标时会自动报警等。 公共泳池需要“一池净水”。唯有常监管、严执法,敢于向不规范、不达标游泳场馆“亮剑”,才能为前来游泳健身的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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