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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反诈宣传,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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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志愿者开展治安巡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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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柴桥司法所联合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民法典主题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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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说事解决民生大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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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誓师大会 |
2003年,在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之际,习近平同志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此后,他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推动“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具有更加强大的影响力和更加长久的生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近年来,宁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一流智慧善治之都”为目标,在坚持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基层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谱写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宁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举措成效 宁波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牵引,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连续13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17年获评浙江省“平安市”,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灵峰工业社区、横坎头村党建统领社会治理等做法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治理亮点得到全国推广。 (一)更新架构,创新一体化统筹高效能治理体系 宁波坚持以城带乡、以点带面,完善“市级抓统筹、区县负主责、街道(镇乡)强执行、村社重协同、网格作底座”的治理架构,实现工作指令“一触即达”、治理力量“一呼百应”。 一是突出市级统筹、通盘推进。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完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整体跃升。深化“锋领港城”建设,全面推行全域党建联盟,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更好地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突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在全省率先整合迭代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强156个街道(镇乡)综合信息指挥室,推动“1612”体系贯通融合,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省委编办推广。重塑街道(镇乡)机构职能,按照“1+4+X”模式推进大部制改革,全市街道(镇乡)的机构数量由1583个精简为969个,精简比例达40%。 三是突出村社自治、网格夯基。深入推进城乡现代社区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新建社区和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意见》,高质量完成新一轮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丰富议事协商载体,实现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全覆盖,在农村全面推行“村民说事”2.0版本。探索“群治分”“开放空间”等治理品牌,“365社区服务工作法”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并上升为国家标准。持续延伸治理触角,调整优化12652个网格、57204个微网格,网格基本力量配备率达100%。 (二)焕新手段,构建新安全保障新发展治理格局 宁波坚持防风险、解难题、补短板,推进风险有效识别和闭环管控,全域深化“除险保安”,努力让风险化解于萌芽、处置在源头。 一是积极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深化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市建设,建成“智安单位”1720家、“智安小区”2170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扫黑除恶支队,推进“打财断血”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2022年扫黑除恶综合绩效居全省第一。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绩效位居全省前列。推进“云剑”“云端”“净网”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涉枪涉爆等突出违法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培育群防群治队伍7712个,社区警务在全市实现全覆盖。有效警情、刑事立案数等连续同比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7.36%。 二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力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对重点突出矛盾问题逐一研究对策、推动攻坚化解。完善市县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机制,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8%以上。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体化建设并实现全覆盖,完善“矛盾纠纷三不出,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流程,打造“老潘警调”“老娘舅”等系列调解品牌,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县以下,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得到全国推广。 三是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完善“1+X”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出台全国首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地方性法规,危化、建筑、交通等多个领域经验做法入选国家、省典型示范案例,连续18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亡人数“双下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建立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快速高效处置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宁波模式”得到充分肯定。 (三)革新模式,完善大驱动推进大变革治理机制 坚持以系统性思维塑造变革,以创造性张力推动变革,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提升治理的驱动力、凝聚力。 一是坚持法治化运转。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实现地方性法规“全周期管理”,率先制定《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全力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纸、网、端、微、屏”全媒体普法矩阵,开发全省首个村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平台;作为“民主法治村社”建设的全国首创地,一体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省级541个。 二是坚持社会化协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社会组织创业创新综合体,先后涌现“红领之家”助力社区矫正等典型,全市有9家国家级先进社会组织、31家省级品牌社会组织、66名省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为全省第一。依托“民生e点通”等载体,推出“微心愿”“微治理”“微创投”等系列创新举措,切实汇集民智、发挥民力。 三是坚持智慧化治理。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域归集治理数据,建立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社会治理地址库、人口库和法人库,950余万人口、110万法人和438万地址数据动态更新,实现治理全要素“一张图”掌握。全域推进智治应用,持续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打造“浙里甬平安”综合应用、“宁波公安大脑”等,精密智控的实战实效明显。 宁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经验启示 宁波紧紧围绕“枫桥经验”的核心,即“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断完善以党建统领为核心、以多元共治为主体、以整体智治为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建统领,使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根本的特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强化党建统领,善于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从宁波实践看,始终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红旗始终在基层治理的一线高高飘扬。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取向;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基本路径。从宁波实践看,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的完善;以人民意愿为导向,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等改革,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富民、惠民、安民、乐民的有机统一。深化“圆桌夜谈”等社会协同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等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把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共建共享和谐平安。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提高基层治理实效 信息集成化、治理精细化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必然趋势,数字化、智能化将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供有力支撑。从宁波实践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全省率先建设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系统数据总量超过50T,共享38个部门相关数据,开发了26种分类应用、80多个分析界面,推动诉求信息线上报送、研判分流线上推送、处置全程线上留痕、考核督查线上实现,为基层治理插上了智能智慧的翅膀。 宁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前进方向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宁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宁波“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基层治理构架。健全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治理体系,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运行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指挥体系。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居民、群众参与、共建共享、协商共治”的原则,着力构建村社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社治理架构,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网格作为基层治理单元的作用,建强网格“治理团队”,推进“平战一体、快响激活”。 (二)构建共建共享格局。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打造人人参与的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的独特优势,强化组织覆盖、拓宽活动内容。激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各类主体活力,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空间。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组织形式,让城乡群众真正成为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三)推进全域良法善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基层治理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全域善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倡导全民守法,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服务载体,推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聚焦全面摸清底数、实现综合集成,形成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的科学路径。以推进“访调诉裁”一体化为导向,实现矛盾纠纷联动处置。深入践行“浦江经验”,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联化解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方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机制,优化分层流转的化解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解结果司法确认、仲裁确认、赋强公证等程序,提高化解法律效力。 (五)推进基层整体智治。以数字赋能治理为牵引,深化算力设施建设,建设万物互联的网络设施体系,提升智治基础支撑力。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强智治大脑,强化全量“数据”治理、要素“智能”属性、智治“界面”呈现,成为整体智治的中枢。建设多跨、智慧的综合应用场景,深化“整体智治”的党政机关综合应用、“高效便捷”的基层智治综合应用、“闭环管控”的治理实战综合应用,推进数据共享和机制重塑,提升实战实效。 撰文 邬烈波 本版照片由市委政法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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