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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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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飙车”需全链条发力

    刘予涵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以前那些‘炸街车’真令人恼火,大半夜的扰人清梦。现在好多了,晚上挺安静的。”家住鄞州的王先生最近一段时间总算睡了个好觉,他要为宁波交警的夏季交通秩序系列整治行动点赞。

    “飙车”行为扰民,不仅让人深恶痛绝,从法律层面说,这一行为也涉嫌多重违法。一则“飙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二则驾驶擅自改装机动车,造成噪声污染,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三则非法改装车辆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此外,“飙车党”为追求“速度与激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宁,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

    “飙车”行为不仅仅是“张扬个性”的问题,更是践踏了法律红线,必须让飙车者无立足之地。问题是,在众多法律面前,“飙车”行为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飙车者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甚至明知故犯,认为自己神出鬼没可以躲避监管、逃避责任。另一方面,对“飙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多以产生的后果为依据,因此很难起到应有的约束和震慑作用。

    从根本上遏制“飙车”问题,不仅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还需要强化综合治理,从全链条上发力。首先,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对“飙车”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其次,要加强路查,用好电子警察、声呐定位等“黑科技”,让“炸街车”无处遁形。更重要的是,在严查严处的同时,根据非法改装车辆,顺藤摸瓜深挖违法改装源头,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如此多措并举,打防结合,才能刹住“飙车”乱象,还城市夜晚一片宁静。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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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