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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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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房票买房,6个月有效期内补贴4%

    聚焦房票③

    王岚 骆路金 韩宜静 文/图 

    “高新区建设得越来越好,我住得也习惯,所以房子征拆后我还选择在高新区居住。”成阿姨是高新区梅墟北区旧城改造的被征收户之一。今年3月25日,项目正式开始签约,她是第一批签字的。很快,她就在附近买了新房,还用上了房票,拿到房票4%的补贴。“有了补贴,我买房轻松了不少。”她说。

    ■有机更新项目试点房票政策

    梅墟北区旧城改造、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两个房屋征收项目,是今年宁波高新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大民生项目。到5月,两个项目签约率分别达到96%、100%。

    “项目之所以可以顺利推进,一方面是政府给予的补偿政策好,另一方面,房票政策及时推进,也促进了征拆签约。”高新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拓宽高新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渠道,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高新区于去年12月20日印发《高新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启动房票政策。

    笔者了解到,高新区的房票发放范围为经管委会批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限住宅、商业)征收项目、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项目。房票票面金额确定,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包括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属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含被拆迁房屋、装修、附属物的评估金额及安置补贴、货币补贴(或货币补偿资金)。

    ■使用房票购房最高补贴4%

    被征拆户最关心的,是房票的补贴政策。

    高新区的规定是:自房票出具之日起6个月(含)内购买(购买日指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日,下同)预售、现售商品房(限住宅、办公、商业)的,补贴标准为4%;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买的,补贴标准相应减半计算。

    超出一年期限使用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票面购房使用部分结合补贴标准计算。

    为方便房票使用,高新区还规定房票初始记载人可进行房票实名转让,但每张房票不得分割转让。每张房票最多转让2次,第2次转让登记的房票记载人,不得使用房票购房和再转让。

    房票第一次便转让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不得再次转让。

    已经启动的梅墟北区旧城改造、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项目,作为房票应用试点,率先试行房票安置工作。

    对于房票这一新生事物,被征收户们需要一个了解过程。高新区相关工作人员,首先通过政策解释、勾选签约意向表等方式,让被征收户对房票有初步概念。

    最终,两个征收项目选择房票的被征收户共计30户,其中梅墟北区旧城改造征收项目28户、轨道交通6号线梅墟路站征收项目2户。

    今年4月7日起,梅墟北区签约中心开始办理房票出票业务。两个房屋征收项目总出票数量72张,票面金额共计约1.07亿元;截至目前,已有16户房票持有人办理了房票购房转让,房票购房转让30张,购房金额6000多万元。

    房票在这两个项目中的使用,让更多被征收户真切看到了选择房票的便利与好处。

    ■市六区房票可享同等补贴

    与此同时,为鼓励被征收户选择房票,并到高新区购房,高新区建设局牵头,在梅墟北区签约中心旁装修和布置高新区房源展示超市,组建“一站式”房展会。截至目前,共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房源展示超市。

    高新区还组建房票专班,在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房票专窗,专门用于开展房票的兑付、购房补贴申请等业务办理,为被征收户顺利兑付提供保障。

    此外,市六区房票持有人于兑付期限(1年)内在高新区购买预(现)售商品房(限住宅、商业、办公)的,可向高新区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政策与本区房票一致。

    如果大家对高新区房票政策及使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8928891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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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