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 通讯员程俊林)“我不懂法律,不知道怎样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有了你们的帮助,这事情才得到解决。”日前,市民李先生顺利拿到1.8万元赔偿款后,连声向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帮助自己的律师表示感谢。 今年1月,李先生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对方负全部责任。调解数次,双方仍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5月,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李先生通过浙里办“数字法援”,向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2023年省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政策,审核证据材料后,当即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今年6月,经法院调解,另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向李先生支付1.8万元赔偿款,该案以调解结案。 今年,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优化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在中心和乡镇援助站增设“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咨询、受理窗口164个,并延伸到村、社区2159个法律援助工作点。同时,依据区域企业数量、常住人口规模、案件类型等特点重点培育25个示范点,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及法律援助窗口,摆放政策宣传易拉宝、宣传册,发放宣传品,让办事群众第一时间知晓通办政策,构建立体式、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圈。 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案件325件,重点抽查、回访案件295件,提前实现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 “下一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以推进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为契机,尽力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施行优势,激发法律援助机构活力,推动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案件实现量的快速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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