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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象山、三门法院建立环三门湾海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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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韩立萍 |
记者 王佳 通讯员 钟法 郑珊珊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以司法手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实践。 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织密保护法网 “我以为我只是一名房东,租客做的事和我没关系。如果知道要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肯定会对租客的行为加以关注。”开庭过程中,年过半百的傅某追悔莫及。 3年前,傅某向田某、汪某出租房屋,用于开设不锈钢软管振抛加工点,并应租客要求,挖掘了一条排放加工废水的沟渠。此后,这个加工点直接排放的废水污染了周边农田。 余姚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傅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判令傅某与其他两名被告人连带承担生态损害赔偿4.7万余元。 在污染环境防治案件中,人民法院既依法追究生产者、非法处置者等直接破坏环境的行为,也依法追究提供场所者的相应责任。近年来,宁波两级法院贯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环境数据有假,一查到底。张某为重点排污单位的某企业提供废水处理技术支持,并雇佣符某、杨某在该企业厂区内从事污水处理工作。三人采用引入河水的方法对终沉池废水进行稀释,干扰废水自动监测系统采样分析,一年间违规处理超标废水5万余吨。慈溪法院及时审结了这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非法产业链条,坚决斩断。明知运输的海砂没有相关合法手续及单据,朱某、刘某仍运输转移。经鉴定,涉案海砂价值149.198万元。象山法院判决朱某、刘某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破坏湿地生态,露头就打。某工程队未经批准,在杭州湾湿地滩涂搭建项目部。慈溪法院履行非诉执行司法审查职能,裁定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执行的“退还非法占用的1003平方米土地及腾空在非法占用的1003平方米未利用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准予强制执行。 据悉,宁波两级法院已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发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模式、程序、团队专门化优势。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宁波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774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04件、民事诉讼案件393件、行政诉讼案件640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79件、公益诉讼案件58件。 让生态“惠”民生 守护美好生活 日前,北仑法院主持调解的一起“低频噪声扰民纠纷”,令王某等业主摆脱了困扰。 某公司在王某所在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时安装了3台大功率水压增压设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出的“嗡嗡”振动声,会通过地下室墙体水管传导至王某等住户家中。王某认为该低频噪声影响其正常休息,遂诉至法院。而公司则主张所涉供水设施均符合产品标准,不存在侵权行为。 “人体内的器官固有频率基本上在低频与超低频范围内,很容易与低频声音产生共振,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等症状,老年人更容易受其危害。”北仑法院法官说,虽然低频噪声无法简单地用声级计的分贝数进行衡量评价,目前法律法规又未对低频噪声作细致明确的规范,但治噪不应唯数值论,人的感受才是最终标准。 经北仑法院主持调解,该公司承诺完成“将贴墙水管的圆形空洞扩大,防止水管与墙体产生共振”“在水管与墙体之间增加消噪海绵垫”等整改措施。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共同富裕最亮丽的底色。面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水源、油烟、噪声等污染问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 海曙法院依法认定宁波某模具厂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项目违法,坚决支持环保部门取缔该污染项目。高新区法院认定在居民住宅楼开设餐饮店系违法行为,依法支持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鄞州法院依法判决将车库改为冷库的噪声侵权者拆除全部制冷设备,为小区居民按下“静音键”。 美好家园,共同守护。某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后,其中一个投放点安装了小水槽便于居民洗手。居民周某发现,有人经常在水槽里清洗拖把,而水槽下接的排水口被物业公司接入了雨水管道,可能对地下水、河道造成污染。经高新区法院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小区物业进行整改,将水槽下方排水口接入污水管道,规范了“雨污分流”。 探索新型模式 生态修复站上“C”位 48.13亩耕地全部整改完成,奉化法院的法官松了口气。 事情要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说起。刘某于2020年4月将8亩空置的耕地出租给方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土地管理部门于2021年5月通知刘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恢复土地原状。刘某开始要求方某搬离案涉场地,方某在腾退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相关搬迁损失。 奉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向周围村民租赁耕地后转租给他人用作非农用途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判决宣告方某与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以该案为契机排摸出多起类似纠纷,发现辖区内存在土地“非农化”情况。 奉化法院向土地管理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联合排查区域内将农用地用于非农用途的问题,推动对耕地“非农化”的源头治理。 “环境犯罪,不仅侵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侵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除了追求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要突出生态效果。”宁波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魏金汉说。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认购碳汇……记者发现,恢复性司法措施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环资案件中,“生态补偿”之路越走越宽。 在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宁波两级法院对仅有买卖行为未引起野生动物死亡的案件,邀请司法鉴定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并计算相应修复费用。 慈溪法院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将被救助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头鸺鹠放归大自然;象山法院以全国首个海上生物多样性实践保护基地落户象山为契机,设立扬“法”启航教育基地,放流岱衢族大黄鱼400余万尾;北仑、宁海等地法院建立增殖放流基地,践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案件办理模式,宁海法院还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到一定数量的有4亿年进化史、被誉为“活化石”的中国鲎在胡陈港海域投放。 落实“回头看”,让生态保护更有力。以全省首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鄞州法院就东钱湖福泉山景区林木恢复事宜进行实地勘验,针对极寒天气花木冻伤等8项问题,要求责任主体限期落实整改,确保修复林顺利生长。 先行迈一步,让生态屏障更牢固。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宁海法检及前童镇政府,在白溪河滩共建我市首个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实现湿地部分区域补植复绿,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湿地开发利用,打造“湿地生态保护+乡村共同富裕”的区域发展新模式。 合力守护 还需更多专业力量加持 保护生态环境,凝聚合力是关键。 象山、宁海、三门三家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签署了《关于构建环三门湾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类案统一裁判、资源联通共享、生态联防共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余姚、高新区等八家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共同建立三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为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高起点建设翠屏山中央公园,是市委站在长三角一体化和全省“两个先行”的高度上谋划的重要工作。围绕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宁波中院组织江北、镇海、慈溪、余姚四家法院签订《环翠屏山生态长廊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明确集中管辖、调查协作、审执联动等4方面15项措施,构建翠屏山片区一体化司法保护新格局。 此外,宁波中院还建立了宁波市水利执法与司法联络室,致力于从源头预防污染化解纠纷。 绿色发展,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刚起步的宁波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直面挑战。 专门性事实查明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生态环境侵权具有长期性、隐蔽性、滞后性及损害后果不确定性等特点,损害数额的认定、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的查明,需要借助环境科学领域的专业知识。 记者注意到,在生态环境修复领域,修复目标的确定、修复方案的选择、修复过程的监督和修复效果的评估,同样涉及大量专业技术性问题。作为当前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技术保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尚存在鉴定机构和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囿于专业知识的不足,人民法院审查、采信鉴定结论也存在一定困难。 鉴于此,宁波中院正谋划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美丽宁波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推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并继续探索创新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建设系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努力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 专业人士呼吁,期待更多专业力量加持,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案件恢复性联动机制,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司法和保护的影响力度,更好地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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