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开展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和措施有哪些? ■部分学术会议近期宣布暂停或延期举办,是否为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近期网上出现的一些腐败案例,其内容是否属实?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新华社记者 近期,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正在开展,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负责人15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此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主要原则有哪些考虑? 答:当前,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纠治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医药购销全链条上涉及的各部门增强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治理,需要将系统治理观念贯彻工作始终。因此,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明确了三项工作原则: 一是全面覆盖、聚焦重点。此次整治涵盖了医药行业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的全链条,以及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等全领域,实现医药领域全覆盖。在整治的重点上,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尤其是利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二是集中突破、纠建并举。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对重点问题、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处理、通报剖析,形成全国性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行业治理相结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行业监管,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统一实施、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地见效。 此次集中整治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医药行业开展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问:开展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和措施有哪些? 答:此次集中整治的内容重点在六个方面:一是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三是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四是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五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六是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整改等措施,对医药行业的突出腐败问题,进行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建立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问:部分学术会议以近期反腐形势为由宣布暂停或延期举办,是否为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答:我们注意到媒体反映一些学术会议在医药领域反腐的形势下,宣布暂停、延期,但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学术会议正常进行、未受影响。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问:近期网上出现“阜外医院徐波”“江苏常州乳腺外科专家”等腐败案例,其内容是否属实? 答:我们关注到网上出现的有关信息。经了解,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介入导管室主任徐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山西省长治市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目前,该案件尚在办理中。经与办案部门沟通咨询,网传其“利用动手术、进耗材、参与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的机会,收受贿赂高达12亿元”等信息与目前案件调查掌握情况严重不符,为虚假信息。 关于“常州市著名乳腺外科专家朱某某被抓,家里共查出1.5亿”的信息,当地有关部门已通过常州主流媒体针对网络传播的失实信息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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