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波 近日,镇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贿案件,该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镇街、国企领导干部及职工80余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以主动站台方式授意陪标、以提前串通方式私下交易、以予取予求方式层层卡要、以规避招标方式直接发包……在建设项目中,少数领导干部因此被“围猎”“腐蚀”,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专门的掮客,拉关系、找门路、走捷径,导致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成了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各谋所需等腐败行为的载体。 前不久,我省查处了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钱伟荣、绍兴市城投集团原董事长朱志祥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以朱志祥为例,2018年至2020年,作为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朱志祥在相关项目招标过程中,伙同他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中标金额合计44.2亿余元。此类官员的串标案件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对地方、行业的营商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很大。 在经济学中,招投标的作用是发现局部均衡价格,从而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达成双赢状态。如果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就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投标人不是靠资质、实力而是靠关系、行贿拿工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破窗效应。投标人靠行贿获得了工程项目,必然会“羊毛出在羊身上”,不仅将行贿的钱当作成本,而且会在拿到工程后层层转包分包、层层抽利,这样,真正用到工程建设上的资金就大打折扣,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就难以避免,从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催生“豆腐渣工程”。 一些领导干部将工程项目当作唐僧肉,有机会就咬一口,借机收受贿赂。有的通过明示授意、暗示影响、推荐介绍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有的运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人为地为招投标制度设置“精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有的默许或指引他人通过借用资质等方式,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无论是直接利用本人权力还是利用影响力,无论是直接上阵帮忙还是默许他人违规获取工程项目,本质都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最终带坏风气,污染政治生态。 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指出,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乱象,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深水区”。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不仅涉及营商环境,更关乎政治生态。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搞“明招暗定”,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主管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少数部门,一些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容易形成权力壁垒,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的关键在“人”,即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近年来,宁波积极打造“数字+监督”,形成“招、投、评、监、管”全过程闭环,取得较好效果。也就是说,防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既要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也要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增强招投标管理透明度,全链条出组合拳、下猛药。如此,才能更好地管住干预工程招投标的任性之手,让招投标市场清清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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