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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
记 者 杨绪忠 通讯员 李佳静 朱科娜 舒琼妮 “我认罚,现在在店里就能完成所有处罚程序,不用跑到执法中队做笔录、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不会影响我做生意了。”9月6日,在鄞州区明楼街道惊驾路,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老板对违法处理简便程序表示满意。因占用人行道摆放修理工具、电动自行车,该店老板被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楼中队立案查处。 这是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推行“轻案零跑”执法办案模式的一个案例。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执法队员即查即办,可实现现场取证到罚款缴纳的全环节数字化办理,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将当事人“多次跑”降低至“零次跑”。目前,该模式已在沿街店铺“违规占道”案件中试点推行,累计现场办理“零次跑”案件42起。 “过去,办理违规占道案件时,执法队员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后,还需要当事人上门完成调查询问、文书签收等流程,有时候当事人忘带材料,难免来回跑。现在借助‘轻案零跑’模式,执法队员可当场完成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流程,后续通过电子送达文书、手机缴纳罚款。”明楼中队中队长刘永波现场演示了操作过程。 记者看到,在进入系统应用并对应选择违规占道“轻案零跑”模块后,执法队员根据系统提示逐条填入信息、拍照上传证据材料,当事人只需对现场采集的证据材料、电子送达确认书进行确认并在手机上签字即可。后台一键生成格式化文书,待执法人员将证据文书上传至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通过审核后,当事人可用短信形式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从而实现“零次跑”。 “‘轻案零跑’模式跟传统办案模式相比,不仅简化了办案流程,还能够有效节约办案成本、规范执法程序。”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案审科科长王凌告诉记者,执法应用模块中预设有标准化场景,对应设置了提醒亮证、权利告知、勘查对话等固定流程及后台逻辑校验功能,能够有效规避日常办案易错点,确保办案环节规范到位、取证要点全覆盖。同时,该模块可同步上传现场照片、定位截屏、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等,自动形成文书标准格式“一键导出”,避免了各类办公软件重复制作证据材料的烦琐过程,有效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下一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做优执法减负,把“轻案零跑”模式逐步拓展至市容、市政、绿化等其他领域,不断完善执法应用中不同情形自由裁量判断等全链模块,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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