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理论周刊·论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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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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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参与立法
双重实践融合

    吴振宇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宁波地方立法工作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础。“民主不仅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必须有完整的参与实践”。近年来,宁波市人大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发展,打造基层参与立法的双重实践方式,在地方立法中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甬城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2009年6月,宁波率先启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以全覆盖、全网络实现基层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以接地气、强创新挖掘基层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以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基层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效度,以聚人才、专业化增加基层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厚度,以强服务、展特色拓展基层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延伸度,形成“专人负责联络、专项制度保障、专业流程运行”的良好格局,发挥了立法“直通车”“汇聚点”“宣传窗”作用,为提高宁波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人民智慧,为讲好甬城人大、立法和民主故事提供了鲜活素材。而代表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平台。

    宁波代表联络站的建设要早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05年海曙区白云街道建立全省首个代表联络站以来,依托乡镇(街道),优化整合157个基层单元和500余个村(社区)联络点,构建形成“区(县、市)实体和数字化总站+乡镇(街道)联络站+村社联络点”三级贯通、全域协同的基层单元架构体系。同时,紧紧依托数字化改革,不断迭代优化“代表通”,统一推广“代表码”“联络站码”,集成推出“浙里甬人大”综合数智应用,实现了代表动起来、群众走进来、数据跑起来,代表联络站真正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主渠道,汇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连心桥,同时也成为甬城人民参与立法的最直接的基层阵地。

    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主渠道功能,促进各类民主实践基层阵地贯通协同、衔接融合,是宁波市人大一直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在民主立法工作中,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在民意表达、民意汇集、法规宣传等方面共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具特色优势,已有坚实基础。但两者作用发挥各有侧重,基层立法联系点更侧重于立法意见建议的收集,更关注意见收集的广泛性、提出意见群体的代表性,“法”的专业性强,“联”的作用稍弱;而人大代表联络站则更侧重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作用的发挥,更关注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收集的意见建议也更为宽泛,与社区原有各类功能性阵地双向开放、资源共享,更具有覆盖广泛、贴近基层的优势,是立法建议征集工作最好的平台,在汇集民意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发展,在信息互通、场地互享、工作互助、人员互帮、专业互补等方面建立更为紧密的沟通合作关系,既能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主体作用,又能充实和强化基层开展立法联系的职责内容,延伸和拓展基层参与民主立法的渠道、形式,使基层参与立法工作更加有序有效,是全面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市域典范的必要手段。

    如何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融合建设工作?宁波的经验有三点。一是以体制融合将人大代表“家、站、点”作为立法联系点的运作平台,实施“场所共用、设备共配、人员共管、资源共享”的集约化建设。目前宁波已有15家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合署办公”,促成“l+l>2”的叠加效应,实现立法意见征求和宣传贯彻常态化,并开始探索跨行政区域、跨专业领域的深层融合方式。二是以机制融合推进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共同分重点有分工开展立法民意收集、参与立法调研、法规宣传普及、法规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形成基层参与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闭环体系。三是以功能融合将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商、督、促、智”功能和立法联系点“专业性立法联系”功能全面结合,实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深入、有效参与立法全过程的目的,不断激发民主立法新活力,成为全面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载体,展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制度宁波基层实践的蓬勃生机。

    (作者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副教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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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