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理论周刊·学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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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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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
思想内涵和实践意蕴

    王厚明

    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等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这些要求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身做人、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坚强党性”作为正确政绩观的决定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作风和担当。错误的政绩观,说到底是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根子在于抛弃了信念、丢掉了宗旨、背离了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只有信仰坚定、端正价值追求,才能保证政绩观不会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紧紧抓住“强党性”这个根本。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循迹溯源、学思践悟,守根护脉、淬炼忠诚,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切实把政绩观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思想认同上。

    把“为民造福”作为正确政绩观的真实灵魂。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回答好“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角色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发展回应人民诉求,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落实落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标准。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效果。政绩观是否正确,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脱离实际的形象政绩、急功近利的短期政绩、有名无实的数字政绩,必然是经不起人民群众评判的“败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把“实干担当”作为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现代化,也是难度最大的现代化。越是形势严峻、越是矛盾交织,越要有奋斗有我、实干有我、担当有我的责任担当。要严格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强化法治思维,坚持科学决策,心怀“国之大者”,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要把改革创新当作关键实招,对标最高、聚焦最好、锚定最优,进一步积蓄“敢”“闯”“创”的精气神,勇于担当、敢挑大梁,勇当发挥优势、巩固胜势的“领跑者”,敢当推动变革的“弄潮儿”;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有一年抓成几件事的决心,又有几年干成一件事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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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