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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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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宁波港口岸扩大开放

    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马美兰)港口是宁波最大的资源,开放是宁波最大的优势,其中港口基础建设是强港“基石”。昨日,市口岸办传来好消息:日前,国务院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宁波港口岸扩大开放,涉及穿山、象山港和石浦三个港区,扩大开放面积58.13平方公里。

    其中,象山港港区和石浦港区是首次获批对外开放的港区,这标志着宁波港口岸八大港区全部实现口岸开放,宁波舟山港冲刺世界一流强港再添新动能。

    根据国务院批复,此次涉及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象山港港区新乐船厂和大中庄码头、石浦港区新港码头和中国供销集团万吨级码头等5个重点项目。

    批复后,宁波港口岸将新增对外开放岸线1894米、对外开放泊位9个,每年能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62万标箱、货物吞吐能力300万吨。

    据悉,宁波港口岸是我省最大的海港口岸,由甬江、镇海、北仑、大榭、穿山、梅山、象山港、石浦八大港区组成,拥有大、中、小相配套的各类经营性泊位312座,其中对外开放泊位119个。

    “十四五”以来,我市口岸对外开放掀起新一波高潮,海港口岸开放实现近年来开放数量最多、拓展区域最广。

    具体地看,口岸新增对外开放泊位1个、临时开放或启用泊位10个,其中10万吨级以上大型泊位5个。同时,新增年集装箱吞吐能力近500万标箱、货物吞吐能力近3000万吨。口岸“硬核”实力持续增强。

    据市口岸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获批的扩大开放项目于2022年底,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是“十四五”期间全省首批上报的开放项目,也是我市时隔10年再次上报的扩大开放项目,不到一年就获国务院批复。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口岸验收的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口岸查验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整改,使项目尽快具备扩大开放验收条件,早日通过国家验收,尽早释放产能,加快构建宁波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度、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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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