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芮 范洪)记者从海曙区南站综管办了解到,为保障铁路宁波站区域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施工)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南站综管办决定对驶入铁路宁波站(南站)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进行交通管制。 具体措施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7日,禁止除出租车外的机动车驶入铁路宁波站(南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社会车辆可停放至火车站南侧的甬水商务中心地下停车场。 二、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月14日,禁止除出租车外的机动车驶入铁路宁波站(南站)北广场地下停车场,社会车辆可停放至火车站北侧的复悦城地下停车场,网约车可至北广场月湖银座旁临时停车场内上下客。 受限市民请优先选择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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