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6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89182967 传真:89185233 电子邮箱:nbrdfgw@163.com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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