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殷切嘱托“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深情勉励乡亲们要“一起奔向共同富裕的美好明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再谱新篇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两年来,宁波着眼于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实践探索,连续两年获评省级优秀,“四感指数”全省第二(四感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共富先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们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围绕既定目标,立足现有基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场景中,审视谋划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统筹、“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促进、物质富有与精神富有相协调,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努力形成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缩小“三大差距”,均衡公共服务。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富裕,我们应继续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和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任务。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提升能力并重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拓宽居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推动“扩中提低”。推动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等相对薄弱区域跨越式发展,构建高质、均衡、互补的协调发展格局,持续缩小地区差距。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聚焦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完善“民呼我应、民呼我为”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持续擦亮“浙里甬有”幸福民生品牌,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各方面“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实施20年来,造就千万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宁波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9,经营性收入30万元和总收入50万元以下建制村实现“双清零”。我们应持续深化“千万工程”的宁波实践,大力实施城乡优化提档、乡村产业提能、生态文明提质等八大行动,千方百计振兴乡村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增加农民收入,持续优化“田园都市、都市乡村”的内涵外延。结合中央近期下发的《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农业标准地、闲置农房激活利用、宅基地等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农村活力、改革红利。 深化“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近年来,宁波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平安创建实现“十七连冠”,形成了“村民说事”“矛调超市”等特色经验。我们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用于实践、用得更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加强数字和智慧成果运用,为建设一流智慧善治之都提供有力支撑。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试点,更加有效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出更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宁波解法”。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面对“先行示范”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迎难而上,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实际行动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省和全国提供更多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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