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题为《名校博士自述:我是怎样查出医院多收我爸10万医疗费的》的帖文在朋友圈刷屏。12月3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通报称,涉事的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涉及违规医疗总费用21.82万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70万元。芜湖市医保局通报显示,涉事护士长等人被处理(12月4日《北京日报》)。 此前,相关医保监管告知书显示:安徽省及芜湖市医保部门从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追回18.69万元医保基金,处违约金5.6万元;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退还3.12万元患者自付费用。该案特别之处在于,患者家属查出该医院超收10万元医疗费,官方调查显示超收21万元。 尽管如此,此事并未画上句号。比如,该院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骗保,需相关部门裁定;上述患者被超收医疗费是个案,还是更多患者有类似遭遇,该医院通过违规手段超收医疗费,究竟触犯哪些法律法规,都应该搞清楚。 上述患者家属发现,该院涉嫌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超量开药、重复收费、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超收医疗费的手段着实不少。而医保部门查出该院超收的费用比家属发现的多出一倍,是否也意味着该院的超收手段还有患者家属没有发现的? 医保部门的追查不能止于这一个案,而应该对该院的医疗费收入进行全面审计,鼓励患者举报,将所有超收的费用一分不少地退还给医保基金或患者。医保基金是大家的救命钱,患者的钱也来之不易,岂能随意被医院装进兜里? 这个案例提示我们,即便公立医院、三甲医院,在收取医疗费方面也未必规范。在利益驱使下,某些医务人员就会利用患者不了解医院操作内幕及医保基金监管漏洞,肆意超收医疗费。这既造成医保基金流失,也加重了患者负担。即便被发现、被查处后,医院会“吐”出超收的钱,但给医保基金和患者仍造成一定伤害。 所以,对超收医疗费的医院,既要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认定,一旦构成骗保,依法处罚,也要依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反价格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也就是说,涉事医院退还超收的费用,处理责任人,并不是该案的结束,还应有更深入的调查和更严厉的处罚。 国家医保局披露,今年上半年,全国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9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6万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63.4亿元。2018年以来累计追回835亿元。这显示医保部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决心。而这项工作也离不开患者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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