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伍慧 王佳 徐丽敏 12月6日上午9点20分,奉化区溪口镇下跸驻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厨房里,飘来阵阵饭菜的香味。一份红烧鸡块、一份豆芽菜、一份紫菜蛋汤、一份白米饭,被工作人员熟练有序地盛入保温桶,随后装车送往周边18个自然村的助餐点。 “用保温桶装,饭菜到手还是热的,好吃得很。”一个多小时后,在溪口镇三石村的文化礼堂门口,早已聚在一起的老人接过送餐员手中的饭菜,有说有笑。 今年9月,下跸驻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采用“中心厨房+快捷配送+多点就餐”模式,统一为片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现阶段,前来登记助餐需求的老人有200余名,中心为他们供应中餐和晚餐,老人只需支付每人每天5元的餐费。 一荤一素一汤一饭,两餐总计5元。好吃又实惠的背后,有财政的不断投入。 去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设施建设补助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扶持:乡镇(街道)新建并达到标准的老年食堂,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每个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村(社区)新建并达到标准的老年食堂或阳光厨房,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增设的老年助餐点,给予每个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已有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改建并达到标准的老年食堂或阳光厨房,给予每个5万元的补助;助餐服务居家老人数50人(含)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给予每个每年2万元运营补助;助餐服务10人至50人的,给予每个每年1万元运营补助,主要用于场地租金、设备购置和维护、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水电气、人力成本、食材贴补、运营损耗、相关税费等开支。 “我们是分类补助、保障兜底。”奉化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沈桑桑说,对于居住在奉化区范围内7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和60周岁及以上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或肢体三级残疾证的居家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用餐补助。对溪口、大堰等山区面积大、老人居住分散的乡镇(街道),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还可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叠加给予送餐补助。 有财政的“输血”,也有农村老年食堂的主动“造血”。 奉化溪口镇旅游资源丰富,登山游客较多,当地有关部门找准部分游步道位于四明山区、游客就餐难的痛点,将老年食堂打造成旅游驿站,为游客提供餐饮、补给等服务,并将这部分收入贴补老年食堂的日常开支。 农村老年助餐让老人吃得“暖心实惠”的同时,又在吃得“安全放心”上下功夫。 从2021年到2023年,我市连续三年把“建设标准化老年食堂”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出台“宁波市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共享餐厅”“老年助餐点建设”指引、全面推进老年助餐工作实施意见及市级地方标准《老年食堂建设和服务规范》。 标准贵在落实,重在执行。 在下跸驻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的饭菜取样留样48小时,餐具均用消毒柜或开水煮沸消毒;在余姚市牟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明,且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在严格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农村老年食堂还有一套“自选动作”,丰富老年人的“营养餐桌”。 在北仑春晓街道爱心食堂,“一册记录本”记录用餐老人的饮食喜好、忌口食品,并根据老人的不同体质、不同需求动态调整;在海曙施家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除日常一荤二素一汤套餐外,老人还可单点大菜,每周送水果一份…… 如今,宁波农村老年人的“这顿饭”吃出了新花样,也吃出了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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