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发现未成年人有身体受伤、醉酒等情形,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月11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有关酒店客房暗藏摄像头偷拍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案例频频出现,据说已经形成前端生产、销售偷拍设备,中端实施安装、拍摄、剪辑,后端进行贩卖、传播的完整黑色产业链。这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还涉嫌构成多种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法律明确禁止偷拍,公检法持续予以打击,但屡打不绝。 防范这种偷拍行为是酒店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显然,发生偷拍事件的宾馆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很多宾馆酒店仍未能杜绝偷拍。究其原因,既与这种偷拍设备小如针孔、随处可藏难以发现有关,也与部分酒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或者基于人工成本等因素未检查偷拍设备有关。防范这种偷拍,关键在于酒店。上述征求意见稿,为强化旅馆安全保障责任提供了范例。 旅馆经营者定期检查客房偷拍设备,既能提供可放心入住的环境,为消费者带来安全感,也能避免或降低旅馆经营者因偷拍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同时击中了这条黑色产业链的要害。显然,定期检查频率越高,越利于消除偷拍威胁。 对于定期检查,不能只靠旅馆经营者自觉,而应有相应的倒逼机制,比如旅馆必须保留相关的记录和证据,最好有检查过程录像证据,以备有关部门随时抽查。假如旅馆没有定期检查偷拍设备,或者检查记录不完整、造假,其经营者应受到相应惩罚。 旅馆客房偷拍现象不只存在于某一地。因此,要求旅馆定期检查偷拍设备,应当成为全国旅馆业的一种“标配”。各地应该将旅馆定期检查偷拍设备明确写入当地相关制度,这也是帮助旅馆经营者履行上述法律义务和责任的重要体现。当然,在此之外,针对这条黑色产业链,对其所有环节应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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