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 项瑶池)生鲜灯被明令禁止使用已有一个多月了,市场情况如何?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有商户耍起了小聪明:通过在白炽灯外面套红色塑料袋,在展示柜底部增设红色灯带、紫色灯带等方式,继续给鲜肉等生鲜产品“加色”。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任何给生鲜食品增加“美颜”效果的行为都不被允许,希望经营户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爵溪街道一家生鲜猪肉门店里,一盏已经整改过的白炽灯被套上了红色塑料袋。执法人员经过比对发现,照明设施产生的红光,一定程度上造成类似“生鲜灯”的效果,干扰了消费者的判断。 执法人员还发现,在另一家鲜肉铺,店铺内悬挂的是标准的白炽灯,但摆放鲜肉的展示柜里却增设了带颜色的灯带,影响了鲜肉本来的色泽呈现。 执法人员介绍,生鲜灯并不是简单定义为发出红光的灯,要根据灯具有无对食用农产品的实际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显著改变、有无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 在发现上述情况后,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摘除红色塑料袋、拆除红色灯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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