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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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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1月18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唐学兵

    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9636件,办结153733件,其中市中院新收14630件,办结15010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一、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好的审执业绩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395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349件,涉黑恶案件17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0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695件,职务犯罪案件91件。扎实做好杭州亚(残)运会除险保安工作,以法治护航精彩亚运。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结一审民事案件86274件,其中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6382件,涉未成年人案件683件,劳动争议案件2502件,涉房类纠纷案件7830件,1件侵犯名誉权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反家暴典型案例。惩处扰乱诉讼秩序行为案件333件,查处虚假诉讼案件870件。司法救助667人1647万元。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调撤率34.94%,服判息诉率同比提升0.75个百分点。深化行政协议司法确认改革,推动29个重大工程项目全部签约覆盖。向市委报送专项司法大数据报告6份。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15件,3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执结案件50680件,执行到位125.95亿元;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61.5%,居全省第一。执行案件制裁违法率108.47%,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以拒执罪判处109件117人,同比分别提高94.6%、72.1%,执行强制威慑力不断加大。

    二、做实能动司法,以更优的服务举措助力宁波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高质量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审结一审涉企纠纷案件48671件,3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省以上典型案例,4项改革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库和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运用“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服务企业4.2万次。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929件、证券纠纷案件1505件。审结破产案件687件,破产重整成功9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178.4亿元,盘活资产51.2亿元、土地4.9万亩、房屋173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216人。

    高标准服务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199件,1个案件入选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聚焦当事人举证难、审理周期长等问题,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探索先行判决、示范诉讼等机制。“铁腕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9817万元。

    高水平服务开放强市建设。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揭牌运行,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78件,4个案件入选浙江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建设“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应用,解决法律适用难等问题。与市贸促会合作建立中立评估调解机制累计调解6000余万元。向近千家外贸企业发放进出口风险防范手册,服务企业“走出去”。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实的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3家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3项做法入选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1项工作实例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推动属地纠纷属地解,全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47642件;3200余个共享法庭累计指导调解8.25万件次,普法宣传6500余场61万人次,2个共享法庭获评全省示范。

    助力行业协同治理。推动潜在纠纷提前防,梳理行业普遍性问题102个,向行业监管部门、涉案行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36条,反馈率和采纳率均提升至91.36%。推动行业纠纷行业解,与证监局、住建局等共同培育16个行业性品牌调解工作室,由法官指导调解1.2万次。推动市场纠纷市场解,引入律师、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等解纷力量,精准匹配专业资源和解纷需求。

    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累计实名用户超3352万、访问量超59亿次,稳居全国法院小程序第一。在线诉讼操作规程获评全省最优规则,2项成果获评“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好应用”,9项数字法治建设成果获评省市先进。全省法院41个执行“一件事”改革项目中宁波承接10个,加快全省“执行全流程在线质控监管系统”主体研发工作。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诉讼服务满意度指标居全省第一。畅通群众沟通渠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12.7万次。研究解决推进诉源治理和贯彻立案登记制中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成功案件67221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3.93%。

    四、全面从严治院,以更强的管理力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抓强政治素质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教育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向市委等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8件次。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市中院“锋领甬法”机关党建品牌获评市第二届优秀机关党建品牌,3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模范党支部。

    抓实业务素质建设。重视两级法院业务交流和法律适用统一,加强案件监管和对发改案件评查指导,积极运用“法答网”贡献宁波经验。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221人次。5人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36项调研成果获国家级奖项或者刊载,53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国家级29个。

    抓细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新建清廉单元48个。制定《机关作风建设记分管理办法》,记分情况与考核、评先、晋级挂钩。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办案环境持续改善、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五、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的工作标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各项决议决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项报告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办结代表建议7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28人次。向代表发布动态、征求意见、督办反馈1200余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题通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2件。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00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1次,办理检察建议381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164件,改判发回108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当事人监督、律师监督、审判管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闭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重要作用。加大法院宣传力度,市中院微信公众号获评2023年度中国创新型政法新媒体。

    2024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构建“12345”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为不断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锚定“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这一目标,努力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全面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以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定位新使命,找准“全国一流”的方位坐标,靠实干争一流、凭实绩见真章,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更强、势头更好、成色更足。

    二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两项职能,努力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聚焦聚力三个“一号工程”,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牢记“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努力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三是推进“法护平安、法优营商、法助共富”三项工程,努力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树牢“大平安”意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准确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二)》和新《公司法》,严厉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推公司完善治理、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服务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妥善审理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涉民生案件,完善适老扶弱助残诉讼机制。在行政、破产等案件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平衡保护各方利益。健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格局,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大美宁波。

    四是深化“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治理,努力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有新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共享法庭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强化立审执破衔接,“治未病”与“治已病”相融相促,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切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努力做到既解“案结”更解“心结”。

    五是实施“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变革能力、管理能力、自我革命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努力在打造与现代化建设相匹配的队伍上有新作为。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推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深深根植于法院干警共同信仰。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深挖案例“富矿”,打造更多审判精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案件“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促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院,打造勤廉并重党建高地,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甬法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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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