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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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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知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2022年2月起施行的《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生活热水应优先采用具有稳定、可靠的余热、废热,以及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热源,并考虑多种能源互补;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

    同时,居住建筑热水供应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有使用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住宅及公寓可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每栋建筑单设系统,不宜采用小区或多栋建筑共用系统。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022年10月起施行的《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

    《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网企业应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为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创造有利条件。(杨绪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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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