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理论周刊·思与行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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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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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教育评价
助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汪 维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出现“高质量教育”“教育评价”等词汇,赋予了教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新的历史使命。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践证明,“高质量教育”需要“高质量的教育评价”,科学公正高质量的教育评价,不仅能得到评价对象的主体认同,使之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而且能够给被评学校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评价导向:弱化鉴定、突出改进

    《方案》指出,教育评价改革要着力“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对学校的评价改革,重点在于看学校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看学校发展进步状况。基于此,在评价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结果,而且对结果的形成过程予以高度关注,从过去注重看办学的结果鉴定,转变为注重全面深入了解学校发展的现状,肯定其成绩和优势,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提出诊断意见和改进建议,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与改进作用。在评价实践中,坚持每一次评价突出从起点看变化、从过程看结果、从现在看未来的原则,既关注学校的当前发展水平,更关注其发展趋向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如我市某区2019学年至2021学年三年发展性评价,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满意度指标的得分连年持续增加,反映了该区学校发展取得的综合业绩在不断增长。该区96.6%教师认为所在学校正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管理改进,74.15%教师认为改进效果非常明显。连续参加三年现场评价的专家也反映,该区教育呈现高位增长、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每学年的整改和发展性指标的达成过程中明确自己的发展增值。

    评价体系:注重个性、彰显特色

    以往学校评价大多以同一指标体系去“丈量”不同学校,对学校个性特点与特色发展的关注不够,影响评价的激励作用。学校是有个性的,每所学校有其自身不同的成长历程,具有不同的发展优势和特色。通过个性化评价,引导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让每一所学校都优秀起来,达到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助力学校个性化的特色发展。在发展性评价中,适度淡化基础性项目的评价,注重发展性项目(重点项目或特色项目)的评价,要求学校紧扣自身的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目标,以发展规划为导向,自主确定年度发展性项目。学校在确定项目的同时,制定好发展性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具体实施内容与举措、达成标志等。对发展性项目实施及效果评价时,着重从目标的匹配度、适切度、有效度和达成度、难易度等视角进行考量,引导学校积极探索突破发展关键点的措施和方法,通过突破点的不断创新,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使学校站在一样的起跑线,增强各类学校参与评价的信心,受到广大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欢迎。

    评价过程:走向情境、强调精准

    如果评价只看材料、听汇报不仅可能让评价“失真”,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陷入误区,把评价工作的重点放在做材料上,产生“工作做得好不如材料写得好、讲得好”的不正确认识,必然影响评价的质量及其权威性、公信力,使评价效果大打折扣。高质量的教育评价必须走进现场一线,在现实情境里去了解、感受实际情况,把握学校管理世界中最真实的面貌,才能对学校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为此,要求专家结合评价指标,走进课堂、走进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不仅巡察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考察师生的精神面貌,与学校领导交流,听取他们对办学理念的理解与具体实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而且还要尽量多地与教师、学生进行交流、访谈,查阅教师的备课本、教研活动记录本、学生的作业本等,全面了解他们教学、学习活动的过程,听取他们的需求愿望、意见建议,并进行交流指导。这样一方面使评价工作更加贴近学校实际,帮助指导更为精准;另一方面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参与评价活动之中,使评价融入他们的学习和工作,从而激发他们参与学校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活学校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

    评价模式:内外结合、激发动能

    一直以来,学校评价常常被看作是一种由评价机构组织实施的外部评价,这种评价使参与评价的学校往往处于被动位置。为此,学校评价应把学校置于评价主体的中心位置,使其以平等协作、民主协商的新型关系共同参与教育评价的全过程。学校对自身需求、对发展生态有更为深入的洞察和理解,他们对学校发展的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只有在学校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外部评价,才能促使学校把接受评价的压力转化为自身反思改进的动力。因此,要把评价机构组织的外部评价与指导学校开展自我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学校把评价要求转化为自觉的办学实践,变外部的评价指标内化为办学行动指南。在评价实践中,首先要组织被评学校开展评价指标解读、研讨评价准则,协商评价流程;然后指导学校开展自我评价,解答学校在自我评价中产生的疑问并给予相应建议;再安排专家进行点评。通过外部评价与学校自我评价相融合,使学校能更好地深入理解教育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作者单位:宁波教育学院教育评估中心、宁波现代教育评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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