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海有居民在家里销售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家中发现的烟花爆竹。(受访部门提供)

    记者 廖业强 

    春节将至,有人竟在家里做起了烟花爆竹的生意。1月26日晚,有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镇海区骆驼街道保亿风景御园20幢一居民在家中储藏烟花爆竹,并向邻居销售。

    帖文附图显示,当事人在家中存放摔炮、仙女棒、雪花棒、魔法棒、手持风车等烟花爆竹,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进行展示和销售,群里不少业主接龙订购。

    1月28日,发帖网友告诉记者,他受朋友委托对此问题进行投诉。不过,现在当事人已经解散销售烟花爆竹的微信群。

    记者了解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日,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执法人员在1月27日受理帖文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从慈溪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了7箱烟花爆竹,通过微信群向小区居民销售。他说,当事人擅自在家里存放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此,该局执法人员立即暂扣烟花爆竹,防患于未然。另外,该局将在完成调查取证后,交由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问题,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打开甬派App,在首页下方点击进入“问政”板块留言;

    3.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4.打开中国宁波网,登录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