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