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问题让银行频频登上热搜且广受诟病。他建议,区分不同情形,逐步解决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困境。条件成熟时,取消免公证、免诉讼提取限额等。建议推进各方共识,合理界定银行审查义务和责任边界(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 一旦有人突然发生意外不幸身故的话,其近亲属在悲痛之余,还面临着遗产继承和分配问题。查询、梳理、汇总、支取存款,成为很多继承人不得不面临的一大难题。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大便民力度,打通信息壁垒,优化亡故人员存款的查询、支取手续,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予以普及。 很多人会在银行办理存款储蓄或理财业务,甚至有人会存“私房钱”。由于人口流动加大和更换工作频繁等因素,一些人可能会在多家甚至十余家银行存款。恐怕有些人自己也一时难以厘清本人的存款状况。加之人们隐私意识和边界意识的增强,一些人未必会将个人存款状况完全如实地告知亲属。那么,一旦这些人突然身故,在世时又未全面如实告知亲属存款状况,就会给继承人带来查询、支取存款的麻烦。 存在这些麻烦,银行本身并无过错。因为银行确实不知道某人身故后有几个继承人,其财产是否通过遗嘱或遗赠方式进行了处分。即便有遗嘱或遗赠手续,银行也无法判断真伪。要知道,现实中,伪造遗嘱企图侵占财产的事件并不鲜见。要是不严格把关,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支取已故人员存款,无疑将带来更大隐患和更多纠纷,银行也会面临被投诉、起诉的风险,并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因而,有效厘清银行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科学界定银行责任,优化存款查询、支取手续,是不得不重视的议题。首先应明确,银行本身只是存款的保管机构,不是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银行无权判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也无权判定亡故者有几个继承人,更无权判定继承人之间有无纠纷,遗产分配是否妥当。故不应让银行承担过重义务,完成难以完成的审查责任。 在科学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信息共享已经相当充分的背景下,应先行简化亡故人员存款查询手续,只要查询人能证明系亡故者近亲属,银行即应为其提供查询服务,便于继承人根据亡故者存款数额先行商议、分配存款。此后,由亡故者继承人凭借近亲属分配遗产或者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等证明材料支取存款。 这一环节中,只要取款人持有权威的证明材料,银行即应为其提供支取服务。当然,应对银行的这一行为予以责任豁免,哪怕事后其他亲属认为取款人侵犯了其权益,也应由其向取款人主张权利,而非将矛头对准银行,除非银行存在极度不负责任的情形。如此,方可降低支取亡故者存款的门槛,简化手续,同时让银行不至于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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