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徐莹莹 周信红 3月1日,宁波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鹰击一号”机动车未让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这是去年以来,我市第三次针对人行横道(即斑马线)前未礼让的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这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4月30日。与去年两次专项行动相比,查处范围进一步扩大——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未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机动车未避让;右转弯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同方向左转弯或者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先行。 记者从宁波交警部门获悉,10天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全市共查处机动车未让行交通违法行为6220起。 为何要多次进行机动车未让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数据更具说服力! 去年我市所有亡人交通事故中,发生地点在人行横道及其附近的,数量不少。事故亡人数更是占总数的近45%。而其中,路口人行横道亡人数占比相当高。 从发生道路来看,城市道路人行横道事故亡人数最多,占人行横道事故亡人总数的近一半;从交通工具来看,死亡人员以驾乘电动自行车为主,占比近55%;行人的占比相对较低,近18%。 人行横道上,为什么驾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最“受伤”?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就是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惹出来的悲剧。 首先看发生在路口人行横道上的亡人事故。这类事故中,肇事车辆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占事故总数的71%。违法类型主要为转弯未按规定让行、行经路口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让行、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人车动态、闯红灯及抢黄灯。 在死亡人员为骑车人的事故中,骑车人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占此类事故总数的64%。主要违法为未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死亡人员为行人的事故中,行人存在闯红灯违法的,占比近30%。 其次看发生在路段人行横道上的亡人事故。同样,肇事车辆存在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让行的违法行为。死亡人员为骑车人的,均存在借人行横道横过时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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