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势必产生农作物秸秆。尤其是晚稻收割后,大量的秸秆如何处理?这是一件让农户很纠结的事。 一直以来,秸秆还田或在田间地头焚烧,往往是农户处理秸秆的常规办法。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施行,秸秆焚烧已经行不通了;另一方面,如果秸秆大量还田,会导致病虫害增加,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农民增收。 那么,农作物秸秆的出路在哪?答案是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农业产出一半在籽实,一半在秸秆。秸秆是农业生产创造出的宝贵生物质资源,有效收集和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加强秸秆生物质资源离田利用,就是捡回“另一半农业”。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后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并要求到今年底,全省秸秆离田率达到30%。 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第一步是要提升秸秆的离田率。从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宁波去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7.93%,离田率为22.6%。水稻等秸秆利用以直接粉碎还田为主,占秸秆资源总量的七成以上。 探究我市秸秆离田率不高的原因,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数量有限、规模不大及收储运体系不健全有关。 基于此,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捡回“另一半农业”的创新途径。 宁波在全省率先开展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为离田秸秆提供一个“安身之处”,破解秸秆离田和利用的季节性矛盾;慈溪在全市率先出台秸秆离田能力提升项目补助政策,旨在培育专业化秸秆离田服务组织,目前已涌现出一批秸秆收储“经纪人”,他们在秸秆收储过程中发挥出积极作用,破解了“秸秆谁来收”的难题。 收储不是目的,关键还是要找到秸秆利用的出路。只有这样,收储“经纪人”、秸秆利用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双赢,秸秆离田率才有可能不断提升。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另一方面要统筹布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培优扶强一批产品附加值高、综合利用量大、服务带动力强的农作物秸秆利用“链主型”企业,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孙吉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