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西安市殡仪馆告别厅花艺鲜花布置中,鲜花不仅价格高得离谱,而且重复使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一现象确实存在。西安市殡仪馆业务一部负责人回应:花卉重复使用是为了节约资源(3月20日《华商报》)。 这一回应让人恨不得打该负责人一个耳光。死者家属献上花卉,是想让死者“享用”最新鲜的花卉,殡仪馆重复使用花卉,无异于让死者“吃别人嚼过的馍”,不但涉嫌消费欺诈,更是对死者及其家属的不尊重。更不要说,殡仪馆利用其特殊场所出售花卉,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涉嫌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垄断,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据记者调查,该殡仪馆12800元的花卉组合单,同类商品市场售价不到4000元。由此可见,其“利润”有多高。 基于风俗,人们明知道殡仪馆物品、场所费用过高,但一般不讨价还价,生怕这是对亲人的不敬不孝。一些殡仪馆似乎也嗅到了这一“商机”,于是创新各种方式赚不义之财:某地殡仪馆一款进价260元的骨灰盒,销售价为1790元;某地殡仪馆分高低档炉火化,最低档的火化炉收费2.6万余元,最高档的火化炉收费超过9万元;某地民政局还发“关于表扬火化场的通报”,鼓励殡仪馆“争创佳绩”……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 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痛斥殡仪馆价格乱象。他们指出:殡仪馆销售这些商品的利润高达几倍至几十倍,但这些利润并不是通过公平交易取得的。“面对悲痛,哪个人会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来操办丧事?”殡仪馆专营的后果,就是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利益,而市民面对这种“挨宰”的局面,只能处于一种无奈的被动位置。因此,应像对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部门一样,对殡仪馆的各种服务进行核价,对其销售的商品予以限价指导,以保障全体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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